机构全称: |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机构简称: | 县人力社保局 |
机构职能: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性文件草案。编制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关政策、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领域的统计工作。 (二)负责就业促进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县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的指导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监测分析制度。完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三)承担人才开发有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人才工作有关重要政策措施。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综合管理,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负责技能人才队伍综合管理,推进技工院校建设,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负责人才国际交流合作有关工作。 (四)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政策和标准,依法对其基金进行监督。落实社会保险省级调剂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预测预警分析,拟订应对措施,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拟订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完善经办服务体系建设。 (五)承担收入分配、人事管理和表彰奖励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收入分配、福利政策,组织实施全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离退休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综合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工作。 (六)负责劳动关系、劳动保障工作。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制定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完善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查处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家庭服务业发展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收入分配体制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更体面劳动。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破除人力资源开发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统领,加强整体谋划、系统设计和改革落地,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九)有关职责分工。 1.统一发放工资职责分工。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审核纳入统发工资范围的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性质、编制、职数。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各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数、职数,审核纳入统发工资范围的人员和工资总额。财政部门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提供的人员入(出)编和在编人数以及核定职数情况,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提供的人员名单和应发工资总额进行预算安排。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核准的工资信息发放工资。 2.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职责分工。机构编制部门对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的用编计划进行审核;根据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录(聘)用、调动通知办理人员入编手续;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并与相关部门数据库互联共享。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编制使用计划内,办理人员调配、招录(聘)等审核备案手续。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使用空余编制调配和招录(聘)工作人员时,事先提出用编计划,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根据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调配、招录(聘)通知,到机构编制、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办理入编、社会保险等手续。 3.与县行政审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行政审批局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划转事项进行审核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信息及时上传到天台县行政审批局审批和监管交换平台。监管部门负责按照各自职能到天台县行政审批局审批和监管交换平台认领、监管,并将监管过程中的情况及时传送至县行政审批局。 |
机构地址: | 天台县始丰街道玉龙路1号17楼 |
邮政编码: | 317200 |
Email地址: | ttrsjbgs@163.com |
公开电话: | 0576-83930813(社保相关业务咨询,请拨打0576-83887767) |
监督电话: | 0576-12345 |
办公时间: |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令时: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