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10233075087149/2023-01824
发布机构: 浙江天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3-03-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文件编号: -

地名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30 15:23    浏览次数:

广大市民:

为提升地名文化品位,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更好地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对苍山产业集聚区一期八条道路公开征集名称,诚邀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名称概况

需要命名的道路见附件《苍山产业集聚区一期需命名道路示意图》和《苍山产业集聚区一期道路名称征集表》。

二、命名原则和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和有关地名命名的规定;

2、着重体现当地的地理风貌、民俗风情、本地特色和社会特征;

3、地名用字、读音必须准确规范,避免使用生僻字、歧义字,不得与县内现有地名、标牌名字重复;

4、每位参与者提供的路名须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参与者承担;

5、必须详细说明应征地名名称的来历和含义,不注明命名缘由的为无效投稿。

三、参与方式

参与者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参与地名征集活动。

联系电话:0576-89352681

联系人:张玲佳

电子邮箱:ttgyyqjjfzk@163.com

四、征集时间

2023年3月30日起至2023年4月15日结束。

五、注意事项

1、评定办法。应征提交的地名经评审后提出拟采用地名,并在“活力开发”微信公众号公示。入围奖金500元/个;冠名奖金1000元/个(奖励不重复享受)。所有来稿需用真实姓名,留下联系方式。(如最终采用名有多人提及,以征集到时间先后为序,取最先送达者,以线上填表时间为准。)

2、征集地名一经采用,其相应著作权、使用权和在媒体的发布权归浙江天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有,且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对命名进行修改、组合、使用。

3、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浙江天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六、附件内容

附件1:《苍山产业集聚区一期需命名道路示意图》

附件2:《苍山产业集聚区一期道路名称征集表》

附件3:《苍山产业集聚区示意图》

浙江天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30日

附件1:苍山产业集聚区一期需命名道路示意图.docx

附件2:苍山产业集聚区一期道路名称征集表.docx

附件3:苍山产业集聚区示意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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