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 | 天台县公安局 |
机构简称: | 天台县公安局 |
机构职能: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部署、实施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有关情况和重要信息,提出处理意见。 三、负责经济、刑事犯罪等侦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案件和涉外、跨县重大案件的侦破工作; 四、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组织、实施对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依法管理户籍、流动人口、居民身份证、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管理内河水域治安工作。 五、依法管理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地居留、旅行等有关管理工作。 六、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 七、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八、负责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及互联网安全保护工作;开展网络犯罪侦查。 九、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公安法制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承担收容教养审核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指导全县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安保工作。 十二、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禁毒缉毒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通信勤务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公安大数据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的行业管理,组织、指导社会公共安全防范技术在公安领域的推广应用。 十四、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监督。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警务督查工作,组织实施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益工作。 十五、指导全县铁路、森林等公安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六、按职责分工具体负责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切实提高社会安全感和满意度。 |
机构地址: | 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镇前路25号 |
邮政编码: | 317200 |
公开电话: | 0576-83967020 |
监督电话: | 0576-83967051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冬季: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