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 | 天台县科学技术局 |
机构简称: | 天台县科技局 |
机构职能: | 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拟订全县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县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全县基础研究、科技攻关、成果转化,负责管理县级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并监督实施。负责科技特派员管理以及特派员项目的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制度。 (四)组织协调全县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创新基地、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负责全县创新券应用推广及地方载体管理工作。 (五)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牵头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培育工作,推进企业科技研发机构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七)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促进联合攻关、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设。负责科技成果管理。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承担推进科技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八)统筹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负责全县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业创新平台建设、管理、考核和评价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区域内各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农业科技园区等各类科技园区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大平台建设。 (九)负责全县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 (十)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政策和措施,加强与高校院所的科技合作,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牵头推进引进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创新载体。在授权范围内负责管理全县科技外事工作。 (十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全县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二)负责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组织科学技术奖励的申报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强县、开放强县、人才强县工作导向,大力实施科技新长征,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绩效管理和科研诚信建设。 2.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 革,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 3.进一步改进项目评审管理机制,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推进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委托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进一步改进科技创新平台的评估机制,重在加强科技创新平台的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 4.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指导协调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
机构地址: | 天台县玉龙路1号行政中心17楼 |
公开电话: | 0576-83930577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冬季: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