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10235765392606/2025-130704
  • 文件编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县政府、县府办政策解读
  • 发布单位:天台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5-02-1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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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天台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18 08:20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答:2020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赋予农业农村部门宅基地改革和管理职责,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切实破解当前农民建房难问题,有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制定依据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农民建房“一件事”办事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浙农经发〔2020〕6号)等法律和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通知。

三.主要内容

答:1、宅基地审批范围:实行“一户一宅、限额用地”政策,即每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农房建设应体现地方特色,统一外型、式样。宅基地审批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管理规定。

2、申请对象的资格:无房户、缺房户、受灾户等可以申请宅基地。回乡定居的华侨、台港澳同胞、外籍华人等在特定条件下也可以申请。

3、分立户规定:规定了可以另立一户计算的情形,如多子家庭中已结婚的成年男子等。纯女儿家庭允许一个女儿招婿入赘,但只能作为一户计算。

4、人口计算方法:家庭人口以户口簿有效人口为准,规定了可计算和不可计算人口的情形。

5、宅基地限额标准:根据家庭人口数量,规定了宅基地面积的最高限额。

6、原有住房处置:申请新宅基地时,原有房屋需按照“一户一宅,拆旧建新”的原则进行处置。

7、不予批准的情形:规定了不予批准宅基地申请的几种情形,如已达到宅基地面积标准再申请新宅基地等。

8、审批办理流程:详细描述了从村民申请到审批、公示、乡镇审批、放样定位、监督巡查、验收发证以及档案管理的整个流程。

9、监督管理: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加强宅基地及农民建房批后监管,严肃责任追究。

10、附则:提到农村村民住宅存量违法用地补办审批手续的参照执行,以及本通知的施行时间。

四.适用对象

答:全县范围内农村村民(社员)符合以下之一条件的可申请审批宅基地:(1)无房户;(2)缺房户、受灾户和房屋结构有安全隐患的农户处置后无房的;(3)因原住宅影响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或因公共设施与公共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五.关键词解释

答:“一户一宅”:农村宅基地以户为单位进行审批管理,在全县范围内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其面积(包括附属用房和庭院用地)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六.新旧政策对比

条款内容

原表述内容

现表述内容

分立户规定

(一)独生子女户连同父母按一户计算。

(二)多子女家庭:户籍未分户登记的多子家庭,儿子达到法定结婚年龄(22周岁以上,含22周岁),按另立一户计算;多囡家庭,女婿入赘的可按另立一户计算。但父母和未婚女性(包 括户籍已分户登记的)不能单独作为一户计算。

(三)女婿入赘。用地所在村两委同意安排宅基地;县内集 体土地上房屋已办理其土地使用权和相关产权证书的注销、灭失 登记,并已全部拆除地上建筑物,将宅基地退回村集体;与原籍 村两委签订协议明确不再在原籍安排和使用宅基地。

(四)夫妻离婚三年以上的。

(一)下列情形可按另立一户计算:

1.多子家庭中,已结婚登记的成年男子;虽未结婚但已年满22周岁以上的男子。

2.多子女家庭中,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上的无婚史女子。

3.夫妻离婚满5周年的;离婚未满5周年但原配偶再婚满2周年的;原配偶再婚未满2周年但已再生育小孩的。

(二)纯女儿家庭,按照农村习俗,允许一个女儿招婿入赘,只能作为一户计算,但40周岁(含40周岁)以上的无婚史女子可另立一户。招婿入赘,经入赘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同意,男方户口迁入该村,男方及其双方共同所生子女可计入人口数。同时男方在县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已全部拆除地上建筑物,将宅基地退回村集体,并与原籍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协议明确不再在原籍安排和使用宅基地,且已办理其不动产权证书的注销登记。

(三)父母、祖父母、40周岁以下无婚史女子(包括户籍已分户登记的)不能单独作为一户计算。

七.注意事项

答:本通知自2025年 3月13 日起施行。《天台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天政发〔2016〕21号)同时废止。

八.解读机关

天台县农业农村局,改革与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许震,联系电话:0576-83883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