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5765392606/2023-1276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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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3-01-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一、规划编制背景和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指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集中、特色鲜明、形式和内涵保持完整的特定区域,实行区域性整体保护。浙江省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建设,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为核心内容,以区域社会整体协调发展为主要目标,与整体文化生态环境相融合,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点,构建新型保护方式和特色文化区域的可持续发展模式,从而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行稳走远、融入当代生活,为广大人民群众增添福祉。天台县作为“浙东唐诗之路”目的地,让千古名篇找到最恰当的承载、纪念、传播方式,既是历史呼唤,更是时代命题。建设和合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正是营造和保护良好的文化生态环境,倡导和弘扬和合文化,引领时代新风尚的具体行动和措施。根据《浙江省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建设意见》等政策,结合天台县实际,特编制《和合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
自2020年9月,天台县和合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入选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创建)名单以来,天台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积极推进规划编制工作。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建规划编制工作组,统筹推进规划编制工作。编制组不断开展专题调研,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上下衔接,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评审,完善规划文稿,形成《和合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
二、规划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规划》由总则、人文生态概况、总体思路、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措施五个部分组成,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为核心,指导天台县建设和管理和合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系统谋划了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重点工程)。
天台县大力实施文旅兴县,以和合文化列入浙江文化标志为重大契机,以创建中华和合文化圣地为总目标,以创建和合文化生态保护区为重要实践,坚持“保护优先、特色发展、文旅融合、提升福祉”,实施“两地一区”文化地标计划,打造和合文化传播地、和合文化标志地,建设和合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与融合发展,为天台高水平打造浙东唐诗之路目的地、诗画浙江引领区,建设世界级旅游景区,加快新时代名县美城建设、融入现代化湾区建设、推进全域大花园建设和国际休闲旅游目的地建设提供文化支撑和精神源动力。打造“和合圣地”天台之治样本,推进社会治理示范地建设。
(二)主要任务(重点工程)
1.和合文化基因解码工程
开展文化资源普查,对天台境内非物质文化资源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梳理相关文化元素,提炼和合文化符号,梳理制定和合文化元素解码清单,完善天台历史文化专题研究、名人研究、历史文献整理,推出一批有重要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和标志性成果。
2.“和合圣地”打造工程
坚持和合文化价值引领,广泛开展和合创建活动,推动天台成为社会治理的示范地。以和合文化为内涵,加快和合小镇建设。深入研究和合文化核心思想与当代价值,打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理论研究高地,构建和合文化传承保护理论体系,重视成果转化利用。
3.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提升工程
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县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抓好传承人培育和队伍建设,组织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培训计划,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
4.文旅融合发展工程
打造“文化产业协同创新平台”,办好“中华济公文化节”,推进“天台艺术村”“悟真养生谷”“始丰湖城市文化公园”“赭溪文化风情街”四个重点项目形成的“1124”工程。抓好“文化融”文旅产业提档升级,推出和合文化主题文创产品。建成非遗研学营地,开辟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研学旅游线路。加强与有影响力的影视公司合作,出台影视文化产业扶持政策,创造生产出多部和合文化为内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题材影视作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影视文化发展。
5.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振兴工程
加强文化产业发展平台建设的扶持力度,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创产业的服务体制机制。培育传统工艺振兴品牌,评审公布天台县传统工艺振兴目录,支持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发展。加强济公传说、寒山拾得传说、刘阮传说等民间故事挖掘、整理、传播。推动传统体育项目的整理研究和保护传承,推进天台山易筋经传承示范基地建设。实施天台传统节日振兴工程,创新丰富传统节日文化内涵。
6.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教育传播工程
实施和合文化设施载体建设计划,建设完善和合文化特色展示馆群,推动和合文化展示宣传教育传播;实施和合文化新媒体传播计划,促进和合文化及天台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资源与数字技术融合发展;实施和合文化全民普及活动计划,全面推进和合文化宣传教育进机关、学校、企业、农村、社区,加强和合文化知识宣传传承普及与提升教育;实施对外文化交流互鉴计划,充分利用“一带一路”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亚运会等国际重大赛事活动,弘扬传播和合文化与和合精神。
三、编制规划的指导思想、保护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八八战略”为统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助推文化浙江、“四大建设”行动和诗路文化建设。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工作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高水平建设和合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目标,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为核心内容,以区域社会整体协调发展为主要方向,构建新型保护方式和特色文化区域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二)保护原则
1.坚持价值导向。
坚持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全面提升文化软实力和文化影响力。体现优秀传统文化当代价值,实现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2.坚持和合共进。
顺应新时代社会治理的新要求,激活和合文化基因,把和合文化基因的现代转化及其创新发展,融入社会治理,推进社会“善”治,发挥和合文化在现代社会治理中积极的作用,推动乡村乡风文明。
3.坚持融合发展。
按照“科学保护、提高能力、弘扬价值、发展振兴”要求,把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建设与地方经济发展、文旅融合、美丽乡村建设以及乡村振兴有机统一,促进区域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坚持成果共享。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突出“以人为本”,提升福祉,强调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明确人民群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真正的创造者、传承者、创新者和享有者,注重传承人的主体地位。
5.坚持开放包容。
立足于和合文化,利用优秀的传统与丰富的实践,以开放包容、合作共赢、和而不同为内涵,以和谐、融合为基本理念,助力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
四、规划实施保障
(一)组织机构保障。贯彻落实《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1号令)和《浙江省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意见》(浙文旅非物质文化遗产〔2020〕4号)精神,建立由人民政府领导任组长,由文化和旅游、发改、财政、建设、教育、农业农村等多部门参加的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立专职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落实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的建设任务。和合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广旅体局。
(二)政策措施保障。科学编制《和合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将创建工作纳入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天台县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办法》等政策制度;完善建设责任制度和绩效考核评估制度。建立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的工作清单,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清单、重点区域和重要场所清单等。
(三)人才队伍保障。建立一支由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知识产权、传承人、社区(村民)代表等共同组成咨询委员会,为创建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咨询。实施“百名文化人才引进工程”,加大引才引智力度,形成人才名家集聚效应。
(四)资金经费保障。加大文化发展资金保障力度,建立县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设立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建设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资金预算。鼓励企业和社会参与,建立文化发展基金会,支持重点项目。宣传文化、财政、发改等部门加强统筹和协调,积极策划和包装文化项目,努力争取上级财政支持文化建设项目和文化发展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