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587791576W/2022-102464 | ||
---|---|---|---|
发布机构: | 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2-07-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机构全称: | 天台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机构简称: | 天台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机构地址: | 天台县工人东路151号 |
机构职能: | 天台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天台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不得承担行政职能,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协助编制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起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和应急预案。 (二)承担市政公用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三)协助监管城市供水、污水行业。 (四)协助查处市政养护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 (五)完成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冬季: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 |
公开电话: | 0576-83889110转 |
机构负责人: | 陈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