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002683239W/2021-9839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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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县国资办) | 发文日期: | 2021-02-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机构全称: | 天台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天台县票据服务中心) |
机构简称: | 道救中心 |
机构地址: | 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飞鹤路189号 |
机构职能: | 天台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和财政票据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天台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不得承担行政职能,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季报及年报汇总、报送、分析工作。 (二)负责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筹集、拨付和管理工作。 (三)协助拟订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政策,指导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县财政票据具体管理工作,协助制定全县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全县财政票据的申领、发放、审验、核销、销毁等工作。 (五)负责财政电子票据标准组织实施,推进全县财政电子票据改革,负责全县财政电子票据系统建设规划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财政电子票据的赋码、传输、查验、入账和归档等工作。 (七)协助做好全县财政票据的印制工作。 (八)完成天台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 夏令时: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冬令时: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 |
公开电话: | 0576-83950532 |
机构负责人: | 何笑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