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 号)要求,经征集梳理,现将本单位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告如下: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重大行政决策主体
承办单位
法律政策依据
履行程序要求
城区交通治堵民生实事项目
天台县公安局
天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台州市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十四五”实施规划
1. 公众参与;
2.专家论证;
3.合法性审查;
4.集体讨论;
5.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