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23MB0T74698J/2024-73351
发布机构: 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发文日期: 2024-02-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文件编号:

关于2024年2月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四海、天铁)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1 16:2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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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浙江四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亿A米橡胶传动带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天行审〔2024〕22号

2024.2.21

天行审[2024]22号(四海).pdf

2

关于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工程橡胶制品及新型消防风管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天行审〔2024〕23号

2024.2.21

天行审[2024]23号(天铁).pdf

 

公告期为2024年2月22日——2024年3月1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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