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23002683319G/2023-130543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3-01-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天台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2 15:46 来源: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天台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台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台县赤城街道镇前路25号,邮编:317200,电话:0576-83967020)。

一、总体情况

天台县公安局秉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扣公安工作核心,及时更新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致力于提升信息公开的品质与效率。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确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督导,分管负责人细致推进,局办公室作为执行主体的责任体系。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全面性,指定了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内容的更新与维护。今年来,我局已主动对外发布政务信息113条,全面履行信息公开职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对处理程序进行了标准化管理,强化了包括登记、审查、处置、回应及存档在内的全套管理制度,并优化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处理流程。经统计,2022年度接受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公布行政处罚决定1751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不断深化和完善政府信息的发布体系、审查流程、协调机制以及动态调整策略。根据年度工作重心,适时调整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确保各信息板块内容的实时更新与充实,有效推进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落实。

(四)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在按要求及时更新政务门户网站信息内容的同时,我局积极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我局通过微信“曝光台”公布部分交通违法行为,利用朋友圈宣传违法打击情况,开展线上直播传播反诈技巧等多种方式增加信息传播量,切实做到以信息公开助力工作实绩。

(五)监督保障

我局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任务,保证整个流程规范合法。根据政务公开的核心要点,并结合我局具体情况,切实部署工作任务,保障政务信息公开渠道的顺畅无阻。同时,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力度,将政策文件发布、政策解读等内容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体系中,发布政务公开的工作指导要点,详细规划工作内容,并清晰界定关键任务。此外,完善了社会评议工作制度,定期开展线上政务公开满意度社会评议,并将群众的评议意见及建议反馈给相关科室。2022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61

行政强制

11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4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所进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人民群众的期待和上级的要求,仍有提升空间,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升,二是依申请公开的操作程序有待完善。

2023年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认真贯彻上级政府信息公开部署,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形成政府信息,第一时间进行公开,让公众更快获取政府信息。

(二)进一步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操作规程,完善流程图,优化格式文本,从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过程闭环管理,按时办理,及时答复,让公众更满意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