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23002683327B/2022-85982
发布机构: 天台县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22-07-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文件编号: 天交党〔2022〕15号

关于调整交通运输局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8 15:21    浏览次数:

局属各单位党支部(总支):

为切实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主体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根据局党委人事变动情况,决定调整原反腐倡廉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如下:

一、领导机构

建立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袁相伟。副组长陈海威、戴以宪、许国瑞、褚俊杰、张  舒。

二、责任分工

袁相伟(局党委书记、局长):对交通运输系统反腐倡廉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负总责。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

陈海威(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对交通系统安全生产、“三防”、应急处置、交通治堵、疫情防控等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做好安全应急科的反腐倡廉建设的教育、指导、监督、检查与管理工作。

戴以宪(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对交通工程建设管理、交通项目工程前期工作、工程质量监督、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和审验、科技信息、交通战备、统计工作、防止农民工工资拖欠、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等工作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做好局交通建设科、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县交通工程服务中心反腐倡廉建设的教育、指导、监督、检查与管理工作。

许国瑞(局党委委员、执法队副队长):对交通执法,运输管理、路政管理、渡口管理、城市客运、交通物流、路域环境整治、路边“三化”、三改一拆、营商环境、节能减排、文明城市创建、服务业招商引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等工作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主持做好交通运输执法队全面工作,做好执法队反腐倡廉建设的教育、指导、监督、检查与管理工作。

褚俊杰(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对党建、干部教育、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群团社团、老干部、精神文明、新闻宣传、信访工作、人口计生、督查考核、议提案办理、机要保密、改革工作、行政审批、平安综治、法制建设、招大引强、“双拥”等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做好局办公室(政治处)、机关党委、法制科等科室反腐倡廉建设的教育、指导、监督、检查与管理工作。

张  舒(县公运中心主任):对农村联网公路建设、五水共治、全域旅游、美丽天台、绿色交通、环境革命、城市环境整治、卫生城市创建、公路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等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主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全面工作,做好农路办反腐倡廉建设的教育、指导、监督、检查与管理工作。

中共天台县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2022年6月8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