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7-27 09:1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县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规定,县审计局组织对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县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党代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聚焦主责主业,紧紧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质量发展、促进深化改革和风险防控等方面开展审计监督,努力为我县加快建设现代化和合之城提供强有力的审计保障。

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共组织完成审计项目16个,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13份,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344782万元,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2765万元,移送案件线索3件,推动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13个,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52条。

审计结果表明,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复杂变化,特别是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各单位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壮大实体经济、增强发展动能、积蓄发展后劲、建设大美天台提供了坚强保障,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资金统筹管理持续发力。加强土地出让金收入统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积极向上争取到“两直”资金4.10亿元、“两山”资金3亿元、水利建设资金2.04亿元。主动谋划债券项目,争取到新增债券11.30亿元。积极盘活存量资金,收回部门两年以上结余资金1.74亿元。加快国企改革,拓展融资渠道,成功发行公司债券17.10亿元、企业债券8亿元。

——“六稳”“六保”扎实有力。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全年拨付疫情防控资金0.48亿元。积极落实惠企利民政策,安排小微纾困资金0.56亿元,兑现涉企扶持资金1.72亿元。深入实施“五减”专项行动,全年减免税费14.36亿元、减征社保费1.59亿元。积极落实稳外贸20条新政。

——重点民生保障聚焦聚力。保障脱贫攻坚战决胜,支持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百日攻坚行动。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施,安排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专项资金1.08亿元。保障学有所教,支持学前教育提质扩面,着力解决入园难问题。

——财政管理水平不断加力。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政府一般性支出0.90亿元,压减“三公”经费支出17.18%。深化绩效管理,全面开展绩效评价,支农专项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成效明显。

一、预算执行和财政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一)县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部门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律法规和财政政策,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核定不够准确。一是在预算填报系统中,石梁镇等63个单位470条记录存在身份证号码未录入或录入不完整的问题。二是26名在职人员因工作调动,调入调出单位均编制了年初预算,造成人员经费多核。

2.预算指标下达不够及时。2018、2019年山海协作产业园建设专项资金2000万元在2021年1月14日下达。

3.预算执行不够到位。一是15家预算单位租金等非税收入236.44万元未上缴财政。二是7项民生资金373.23万元支付进度缓慢。三是10项涉企奖励资金5723.89万元兑现不及时。四是70个预算单位购置支出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全县66家预算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 预算单位重视预算工作,预算和财务管理不断加强,预算收支总体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19家预算单位结余资金未列入预算。2020年初全县共有19家预算单位上年结余资金计842.67万元未纳入预算编制范围。

2.18家预算单位支出执行率偏低。部门预算执行率在80%以下的单位共计18家,其中执行率在50%至80%的单位有13家,执行率低于50%的单位有5家。

3.35家单位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项目预算执行率在80%以下的单位共计35家,其中执行率在50%至80%的单位有27家,执行率低于50%的单位有8家。

4.22家预算单位年末突击使用项目资金。22家预算单位的64个项目,预算指标总金额2155.90万元,均在12月份支出。

5.33家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不到位。采购预算执行率低于50%的单位有17家,超预算采购的单位有16家。

(三)乡镇(街道)财政决算审计情况。对3个乡镇(街道)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乡镇(街道)财政决算数据基本真实,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管理不够规范。一是1个乡镇2017年至2019年2273.96万元土地征用及房屋拆迁工作经费未纳入预算管理。二是2个乡镇项目结转结余资金挂账2年以上未按规定上缴县财政。三是3个乡镇(街道)均未严格按照批准预算执行,支出预算变更未按规定程序调整。

2.往来款未及时清理。3个乡镇均存在往来款未及时清理。

3.对村级财务监管不到位。延伸审计发现,1个村会计核算不规范、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1个村会计基础工作不够完善,少计补助收入40万元、部分借款未入账。

(四)财政专题审计情况

1.政府债券管理专题审计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县政府债券资金申报、投向合规,债券资金按规定的预算科目和用途使用。但审计发现债券资金支出进度较慢,36506万元债券资金未及时使用。

2.政府财务报告编制专题审计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范围基本完整、编制数据基本准确。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4个单位未纳入2019年财务报告编报范围。二是2个单位填报的固定资产等数据与账面不符。三是1个单位编报不完整,漏报国道、省道等资产。四是4个单位往来款在财报中未体现冲抵情况。

3.教育修缮购置专项资金专题审计调查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教育系统修缮购置专项资金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保障了教学设施正常运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教育系统多媒体设备配置标准未统一,设备购置未整合,不利于降低采购成本。二是1个学校购置的52台机房电脑用于教师办公。三是3个学校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4.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专项审计情况。

台州市审计局对我县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两直”)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县积极落实“两直”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政策,较好的贯彻了政策目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4笔拨款不符合“点对点”直达要求,拨款未直接支付至最终施工方。审计期间,县财政局及相关单位已按规定完成了整改。

二、民生保障资金审计情况

(一)全省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浙江省审计厅2020年安排了全省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其中对我县审计的结果表明:我县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民生保障进一步加强;积极落实社保减负政策,有效降低了企业用工成本。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基金支付存在漏洞。一是2018年至2020年,因部门间信息传递不畅,421名低保、低边人员未纳入城乡居保,227人次应享受未享受养老保险财政补助2.27万元;二是因信息共享不及时,向7名已死亡人员发放养老保险待遇1.57万元。

2.个人账户未及时清退。截至2020年底,因职业年金相关政策不完善、死亡人员家属未及时申请或无法联系等原因,未及时清退45名死亡一年以上人员个人账户资金38.67万元。

3.政策审核把关不够严格。2018年至2020年,7人跨省重复参保或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其中在天台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48.06万元。

(二)天台县2016年至2019年残疾人保障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残疾人保障相关政策,在残疾人基本生活和公共服务保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信息化管理系统部分数据不够准确。一是残疾人服务平台数据不够准确、完整,310名残疾人持证信息缺失,47名已死亡残疾人状态为“持证”;二是残疾人动态更新系统显示残疾人收入、住房状况与实际不符。

2.相关部门信息交换制度不够健全。一是部门未建立必要的信息定期交互机制。二是部门之间数据交换不够及时,部分残疾人退出低保、低边后未及时停发补贴。

3.补贴标准调整不及时、存在应享未享和重复享受待遇现象。一是县残联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不及时,二是432名残疾人未纳入“两项补贴”发放范围、42名未纳入低保范围、48名未参加城乡医保、375名未享受城乡医保或居保缴费财政补助。三是重复发放25名残疾人补贴4.44万元,重复发放个别残疾人安居工程补助0.70万元。

三、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审计情况

对天台县福溪街道水南城中村改造二期项目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天台县始丰湖项目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重大投资项目有序推进,发挥了稳投资促发展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合同签订不够规范。福溪街道水南城中村改造二期项目,因调整项目实施机构与中标单位新签订的PPP项目合同,违背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承诺,对投资收益计算、增值税发票税率、工期等内容进行更改,导致投资收益支出比招标文件规定多计1430.16万元。始丰湖公园市政用电配套工程合同增值税发票税率约定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造成多结工程款4.53万元。

(二)未按规定没收、处置投标保证金。福溪街道水南城中村改造二期项目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因违规被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未没收15万元投标保证金。建设单位暂扣始丰湖公园放生广场及其他公共配套设施工程两家串标单位投标保证金40万元,挂账其他应付款科目超过3年以上,未作没收收入处理。

(三)工程未按计划实施。福溪街道水南城中村改造二期PPP项目因建设资金未及时到位,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相比滞后6个月。始丰溪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合同竣工日期从2017年1月顺延至2018年11月,至2020年底工程仍未竣工验收。

(四)多结付工程费用。福溪街道水南城中村改造二期项目建设相关单位未按投标承诺的结算费率计算服务费用,多付招标代理及预算编制费6.61万元,多付评标专家评审费3.5万元,PPP项目工程进度款多计46.99万元。始丰湖北岸景观绿化二期工程进度款多计34.32万元。

(五)工程变更不规范。福溪街道水南城中村改造二期项目项目公司擅自替换钢筋品牌2707吨。始丰湖北岸景观绿化二期工程在变更手续未办理完毕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提前支付变更工程进度款135.57万元。

(六)投资控制管理不到位。福溪街道水南城中村改造二期PPP项目投标报价已包含电梯安装配合费,电梯工程招标中重复计取电梯配合费31.05万元;PPP项目工程预算多计基坑监测费28.93万元。

四、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审计情况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对3个单位的4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领导干部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有力推动本部门、本单位高质量发展。审计发现应承担经济责任的主要问题:

1.3家单位存在预算管理规定不够严格。基本支出预算变更未按规定报批,2015年挂账的专项资金结余83.19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县财政;专项资金87.77万元结转两年以上未按规定上缴县财政;支出超预算178.02%未按规定程序调整。

2.重大经济事项管理不够规范。补助资金未按计划使用;所违规转包4个监理项目、挂靠其他单位实施监理项目,部分工程招标管理不够到位,补助项目结算多计造价14.92万元;应实行竞争性存放的存款未实行竞争性存放。

3.经济活动内部监管有待规范。1个单位2017至2019年度超支福利费67.24万元,1个单位存在公务接待陪餐人数超标,14名事业人员在下属单位领取报酬12.40万元;1家公车使用不规范,存在执法用车用于参加县外各类会议、公务人员县内出行安排公车等问题。

(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情况。对1个单位主要领导开展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领导干部认真贯彻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较好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够到位,天台县华远水利开发有限公司存在无证取水现象,县水利局未按规定处罚;椒江治理工程天台始丰溪段投资进度偏慢。

五、推动审计监督向纵深发展

下一步,县政府将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力度,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发挥审计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力。县财政部门应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切实提高预算编制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各预算单位应增强预算法治意识,严格执行预算,严控预算调剂,增强预算严肃性与约束力。

二是进一步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能力。加大对财政资源的统筹力度,壮大政府可用财力,增强财政的调控能力。合理把握组织收入力度和节奏,细化量化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统筹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三是进一步防范化解突出风险隐患。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范,提高专项债券使用针对性和及时性,持续实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专项行动。加强社保基金风险防范,健全基金运行风险预警预测机制。

四是进一步提升审计整改实效。强化闭环管理,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确认及挂号、整改认定及销号、督促检查及追责等关键环节。强化结果运用,从源头上治理屡审屡犯问题。按照审计整改“三个坚决不放过”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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