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23MB0T74698J/2021-83628
发布机构: 行政审批局 发文日期: 2021-08-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文件编号: 天跑改办〔2021〕14号

关于印发天台县全面推进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3 15:05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落实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应用推广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21]24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推进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在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等政务服务领域应用,拓展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社会化应用领域,加强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应用推广工作的部门协同、数据共享、督促指导和宣传推广,共同推进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落地应用,让企业和群众充分了解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的使用场景和使用方式,让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真正“用起来”,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

二、工作任务

1.梳理服务清单和应用场景。各部门应梳理明确可以使用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办理业务的事项,对已经纳入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办理的事项, 在办事流程、申请材料等要素中应体现出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使用的合规性;对尚未纳入的应用事项,要通过政务服务大厅、门户网站、公众号等渠道公开业务办理标准,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使用电子证照。

2.实现政务服务领域的深度应用。建立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驾驶证、营业执照、许可证等电子证照在婚姻登记、生育登记、纳税缴费、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不动产登记、交通运输、公共资源交易、企业投资和工程建设等各类高频政务服务领域的互信互认机制。加强部门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积极推进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跨部门、跨领域的互通互认,解决企业和群众需要反复提交实体证照或纸质材料的问题,进一步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

3.拓宽社会化应用领域。聚焦电子证照社会化便利应用,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等政务服务平台,推进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在文化旅游、交通出行、医疗卫生、供水、电力、燃气、通信等社会化应用,普遍推广电子亮照亮证,提升电子证照社会认可度。推进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在各类网络交易平台、信息服务平台以及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等商务领域和金融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推进电子证照作为市场主体身份凭证,支持企业使用电子签章功能进行网上合同签订,实现线上身份验证和意愿确认。

4.提升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效能。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数据平台,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签字、远程确认、全流程网上办结,引导群众和企业使用电子证照认证身份,应用电子印章的电子文档数字签名功能作出意愿表达,进一步提高办事便利度。电子证照与纸质材料、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合法有效。企业和群众依申请领取和使用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在办理事项时可免于提交纸质原件或复印件。凡是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相应材料,实现政务服务“免证办”、“亮证办”。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应用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要根据本部门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应用工作落实到位。

2.强化执行落实。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抓好落实,认真做好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在业务办理中的应用,完善工作规则,强化监管责任,确保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在各领域的有效性和应用性。

3.做好宣传推广。各部门要多渠道开展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应用宣传工作,公开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的应用场景和使用方式,提高群众和企业对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的知晓率和应用率,为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应用推广营造良好氛围。

天台县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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