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23MB0T74698J/2022-89396
发布机构: 发文机关(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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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浙江台升智能输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平方米智能型输送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行政许可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05 09:20    浏览次数:

天行审环建示[2022]55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拟对浙江台升智能输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平方米智能型输送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年产6000万平方米智能型输送带项目

二、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三合镇苍山产业集聚区TDB01-0403、0404地块

三、建设单位:浙江台升智能输送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评单位:浙江碧云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70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年产6000万平方米智能型输送带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解包配料粉尘G1、投料粉尘G2DA001

颗粒物

小料自动称量系统位于密闭解包配料间,设备上方自带集气罩集气,集气罩断口平均风速不低于0.6m/s;料仓配套引风系统收集粉尘,收集效率为95%解包配料、投料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设计风量为33000m3/h,收集效率为85%,处理效率98%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排放限值

烘胶废气G3、混炼胶停放废气G7、胶片冷却废气G9DA0021#))

二硫化碳、非甲烷总烃、其他VOC、臭气浓度

烘胶房(面积98m2,高3.6m采用车间整体密闭换风,车间换风次数为8/h混炼胶停放房(面积630m2,高3.6m采用车间整体密闭换风,车间换风次数为8/h胶片冷却机设备整体密闭抽风;烘胶废气、混炼胶停放废气、胶片冷却废气收集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设计风量为61000m3/h,收集效率为85%,二硫化碳、非甲烷总烃、其他VOC、臭气浓度处理效率约为85%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二氧化硫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6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塑炼废气G4、混炼废气G5G6、挤出压片废气G8DA0022#))

颗粒物、二硫化碳、非甲烷总烃、其他VOC、油雾、臭气浓度、二氧化硫

采用自动投料系统进行投料,密炼机出口处安装1个上吸罩局部抽风,设备采用软帘隔离,集气罩断口平均风速不低于0.6m/s;双螺杆挤出压片机出口处安装1个上吸罩局部抽风,设备采用软帘隔离,集气罩断口平均风速不低于0.6m/s;混炼废气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后与塑炼废气、挤出压片废气共同通过静电除油+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设计风量为74600m3/h,收集效率为85%,颗粒物处理效率98%,臭气浓度处理效率90%二硫化碳、非甲烷总烃、其他VOC综合处理效率约为87.3%,油雾综合处理效率99%,二氧化硫处理效率60%

1号输送带车间挤出废气G10压延废气G12、平板硫化废气G14、鼓式硫化废气G16DA003

二硫化碳、非甲烷总烃、其他VOC、臭气浓度、二氧化硫

挤出机出口处安装1个上吸罩局部抽风,集气罩断口平均风速不低于0.6m/s,压延机出口处上方安装集气罩局部抽风,集气罩断口平均风速不低于0.6m/s,挤出和压延成型车间整体集气收集逸散废气;平板硫化机出口处安装1个上吸罩局部抽风,集气罩四周设置软帘密闭,同时设备采用软帘整体隔离,集气罩断口平均风速不低于0.6m/s鼓式硫化机出口处安装1个上吸罩局部抽风,集气罩四周设置软帘密闭,同时设备采用软帘整体隔离,集气罩断口平均风速不低于0.6m/s;挤出废气、压延废气、硫化废气收集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碱喷淋装置(共2套)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收集效率为85%,设计风量为124600m3/h,臭气浓度处理效率90%二硫化碳、非甲烷总烃、其他VOC综合处理效率约为87.3%,二氧化硫处理效率60%

2号输送带车间挤出废气G11压延废气G13、平板硫化废气G15、鼓式硫化废气G17DA004

二硫化碳、非甲烷总烃、其他VOC、臭气浓度、二氧化硫

挤出机出口处安装1个上吸罩局部抽风,集气罩断口平均风速不低于0.6m/s,压延机出口处上方安装集气罩局部抽风,集气罩断口平均风速不低于0.6m/s,挤出和压延成型车间整体集气收集逸散废气;平板硫化机出口处安装1个上吸罩局部抽风,集气罩四周设置软帘密闭,同时设备采用软帘整体隔离,集气罩断口平均风速不低于0.6m/s鼓式硫化机出口处安装1个上吸罩局部抽风,集气罩四周设置软帘密闭,同时设备采用软帘整体隔离,集气罩断口平均风速不低于0.6m/s;挤出废气、压延废气、硫化废气收集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碱喷淋装置(共2套)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收集效率为85%,设计风量为117600m3/h,臭气浓度处理效率90%二硫化碳、非甲烷总烃、其他VOC综合处理效率约为87.3%,二氧化硫处理效率60%

食堂油烟废气G19

食堂油烟

油烟废气整体收集,油烟废气收集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建筑物屋顶排放,设计风量大于8000m3/h,处理效率85%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标准限值

地表水环境

废水总排口DW001

CODCrBOD5、氨氮、SS、动植物油、石油类、总锌、硫化物

本项目初期雨水收集经雨水回收系统(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于设备间接冷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预处理后与间接冷却水、直接冷却水、车间清洗废水、反冲洗水、喷淋废水共同进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隔油+A/A/O+沉淀),处理达《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新建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其中动植物油、硫化物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纳入天台县苍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纳管标准:《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 2011)新建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其中硫化物、动植物油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污水厂排放标准: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标准限值,无标准限值的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以及表3选择控制项排放限值

声环境

生产车间

噪声

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等;生产车间运行时要尽量关闭门、窗;对生产设备采取减振、隔震措施;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对环保设施风机、水泵进行减振隔声降噪处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电磁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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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及残次品、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滤网、废布袋、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沉渣、废油、废柴油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防风吹、雨淋和日晒,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并统一集中处理,防止虫、蝇滋生

七、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八、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天台行政审批局36号审批室

电子信箱:tthbjspk@163.com   电话:83171792  传真:83171792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21262022年1212

 

                             

信息发布单位: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202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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