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2019年度财政决算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2021-08-23 09:3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省审计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浙江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5月20日至6月24日,对舟山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就地审计,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2019年,舟山市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决算数为84.26亿元,支出决算数为127.51亿元;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决算数为200.02亿元,支出决算数为154.6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决算数为282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70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数为81.53亿元,支出决算数为81.06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舟山市人民政府落实预算法和舟山市预算审查监督实施办法等规定,聚焦聚力“四个舟山”建设和打好“五大会战”,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强创新与增动能并举,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大力支持科技创新,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防风险与促发展并举,深入实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专项行动,全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稳企业与保民生并举,聚焦企业减负和民生福祉,保障政府实事项目实施。但审计也发现,舟山市在预算决算编制管理、财政提

质增效、收入和支出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决算编制管理方面问题。省级转移支付资金2.31亿元未编入预算草案,1.58亿元未编入决算草案;预算、决算草案编制不够细化;8.58亿元财政专项资金支出预算未区分其中的转移支付支出;彩票发行、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彩票公益金2项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合计2779.07万元未足额调入一般公共预算;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超过规定的5%比例。

(二)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方面问题。年初预算20.42亿元未在规定时间内批复;2.73亿元省拨专项资金安排未在规定时间内分解下达;2.18亿元存量资金、1.88亿元财政周转金和12.69亿元往来款清理不及时。

(三)预算收支管理方面问题。11.73亿元非税收入应计入未计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调剂资金0.67亿元、政府集中资金3.75亿元未纳入预算管理;1307.16万元预备费使用程序和支出用途不够规范。

(四)其他方面问题。舟山市财政2个专户超范围核算其他资金;土地出让金118.35亿元的征收、缴库未纳入非税收入账进行会计核算;797.8万元涉企保证金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舟山市尚未制定市、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浙江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进一步强化预决算编制管理、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等方面的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舟山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采取规范编制转移支付预算、将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开展财政周转金等存量资金清理等措施,对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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