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生活垃圾治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

发布日期:2021-08-23 09:3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省审计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浙江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3月2日至4月30日,对温岭市生活垃圾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温岭市生活垃圾基本情况

2018年至2020年,温岭市(含镇、街道)合计筹集生活垃圾治理资金94028.62万元,合计支出83941.6万元。截至2020年底,温岭市建有生活垃圾焚烧厂2个,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2400吨;有机废物处置中心1个,日处理能力220吨(其中易腐垃圾日处理能力150吨);机器发酵成肥处理站17座和阳光房发酵处理站14座,日处理能力约258吨。2018年至2020年,温岭市共处理生活垃圾244.82万吨。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中共温岭市委、温岭市政府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活垃圾治理的相关要求,初步建立了生活垃圾治理分类体系,加大了处置设施建设,区域垃圾处置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审计调查也发现,温岭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善,数字化管理能力等方面还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领导小组未有效发挥管理职责。一是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机制不健全,未制定完善的部门协调机制及工作机制,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基本上按部门条线开展。二是规划落地尚有滞后,制度尚待完善。

(二)垃圾分类重点环节管理不够到位。存在分类投放实际效果不够理想,不合格运输车辆清运垃圾、垃圾混装混运,部分生活垃圾中转站超负荷运行、运行维护管理不到位等情况。

(三)回收体系建设滞后。一是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信息收集制度未建立。二是回收网点及分拣中心建设缓慢。三是兜底回收工作尚未全面开展。

(四)生活垃圾治理数字化管理能力不足。温岭市用于生活垃圾治理相关的信息化系统之间缺乏统筹整合,未形成生活垃圾治理“一张网”管理。

三、审计处理意见

对本次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浙江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并从进一步发挥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分类治理体系建设和进一步推进数字化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中共温岭市委、温岭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开展整改落实工作。

(一)领导小组未有效发挥管理职责问题。已着手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完善工作例会和专题会议制度、督查评估考核制度、通报制度、台账管理制度等;已起草制定支持快递业绿色包装等方面相关政策初稿。

(二)垃圾分类重点环节管理不够到位问题。已制定并实施《温岭市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撤桶并点、定时定点”工作实施方案》;已完成全部进场垃圾车核实,陆续清理46辆不符合要求车辆,增加12条清运路线至信息化管理平台;已制定农贸市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新增9家农贸市场与收运公司签订分类运输合同;已有4座中转站通过增加直运、域内调整清运路线等完成整改,近两个月实际日均转运量均在核定范围内,另有2座已落实整改计划正在整改;已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转站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通知》,指导各镇、街道中转站做好改造提升、日常维护、台账管理工作等。

(三)回收体系建设滞后问题。已下发《关于加强再生资源回收数据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信息收集制度;已将回收网点建设列入镇街全年垃圾分类考核指标,分拣中心建设已按规划布点和实际需求分期分批推进,目前松门东南再生资源分拣中心设备安装基本结束,设备处于调试阶段,2021年7月底即可投入运行。

(四)关于“生活垃圾治理数字化管理能力不足”问题。已安排专项资金420万元,用于生活垃圾治理相关信息化系统整合优化。目前,已编制生活垃圾生命周期监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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