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2021-07-26 14:5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省审计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浙江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3月3日至3月19日,对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省采购中心)2020年度预算执行相关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20年,省采购中心上年结转收入89.6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23.12万元;当年支出850.34万元;2020年末结转结余62.3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省采购中心重视预算执行管理,会计报表基本真实反映财务收支情况,能依法向社会公众公开部门收支预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和“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但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及时修订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省采购中心2018年4月制订的《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业务用车管理制度》对公务用车管理仅规定了公务用车报销所需凭证及流程,未对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使用等具体事项作出规定。

(二)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利息277.58万元未经省财政厅同意上交省机关事务局。2020年12月29日,省采购中心未经省财政厅同意,将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利息收入277.58万元缴入省机关事务局相关银行账户。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浙江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及时修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省采购中心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截至公告日,省采购中心已修订《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对保证金利息处置事项,已向省财政厅报送书面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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