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项目2020年计划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2021年3月至5月,浙江省审计厅组织省本级、6个设区市及1个县对我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项目2020年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浙江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项目2020年实施计划》分7大类共250个项目,总投资15255.03亿元,2020年计划投资1373.55亿元。本次专项审计调查覆盖7大类,涉及125个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项目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项目建设进度按财务支出数统计,125个项目合计总投资7083.04亿元(不含6个产业平台),截至2020年底累计完成投资1678.53亿元。
审计调查发现,承担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的各相关单位创新一体化发展机制,聚焦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大改革举措攻坚克难,在完善规划体系、健全长效制度、创新协同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项目在有效投资、区域协同、营商环境、建设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困
难和不足。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实际投资和政策执行不够理想,对高质量发展促进不明显。
审计调查发现,存在建设推进不理想、投资额不实等现象,促进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发挥还不明显,投资结构、投资质量和投资效率亟须进一步优化和提升。
1.项目建设推进不理想。已停工、未开工和进度滞后项目28个,涉及总投资1747.58亿元,截至2020年底累计完成投资259.94亿元,完成率14.87%。
2.项目建设投资额不实。一是6个产业平台打包成重大产业类项目,总投资为预估值,无子项目清单和投资明细,且部分项目尚在谋划中,不能真实反映投资情况,涉及金额965.9亿元。二是重复申报项目4个,虚增投资额292.35亿元。三是报大建小项目3个,虚增投资额23.18亿元。
3.省重大产业项目申报及奖励政策执行不规范。4个项目不符合省重大产业项目申报条件,其中3个项目已获取土地指标奖励合计539.75亩。
(二)一体化区域协同不够,对接机制不顺畅。
由于邻省双方道路工程的建设时序、设计标准等存在差异,导致3条跨省域“断头路”和1条跨省域高速公路未贯通。
(三)惠企政策落实不到位,营商环境需进一步优化。
1.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不到位,个别地区未按规定废止廉政保证金制度。
2.招商引资政策兑现不规范,个别项目未兑现奖励扶持资金90.63万元。
3.农民工工资政策执行力度不够。3个项目未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1个项目未将农民工工资拨付至专用账户。
(四)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一是个别项目建设单位监管不力,施工单位擅自用机制砂代替黄砂3.87万吨,多计成本92.79万元。二是个别项目因前期工作不充分,变更新增精装修面积11.98万平方米,增加投资额3.42亿元。三是3个项目存在未经招标程序直接发包、未依法公开招标等现象。
三、审计建议
对本次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浙江省审计厅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综合报告,并提出了充分发挥有效投资作用、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持续优化市场营商环境等审计建议。
四、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浙江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度重视,组织力量逐个查找问题症结,印发了《2021年浙江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项目清单》,对项目予以评估分析、动态调整,进一步强化项目日常监测和协调力度,并督促各地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对上述问题,各地积极推进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