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2021-10-11 11:0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省审计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浙江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3月16日至4月2日,对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省残联)2020年度预算执行相关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调查了浙江特殊教育学院、省残联信息和对外交流中心,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省残联是由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等职能。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6家。2020年,省残联部门预算收入40035.1万元(其中上年结余4693.75万元),决算收入44296.92万元(其中上年结余4037.66万元);部门预算支出40035.1万元,决算支出40583.4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713.45万元。2020年全省专项资金转移支付16118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省残联比较重视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有效,能依法向社会公众公开单位收支预决算情况。但审计也发现省残联在政府采购管理、资金绩效目标精准性、财务核算规范性等方面存在问题需要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采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未按规定范围发布采购公告;二是对320万元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未进行质量监控;三是对9.96万元社会审计项目检查验收不到位。

(二)省残联2925万元培训资金两项绩效指标不够精准细化。数量指标未在掌握全省各市、县(市、区)实际培训需求和残疾类型、年龄、性别等属性的基础上确定,质量指标没有细化量化要求。

(三)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一是17.27万元费用跨年度支付;二是2012年由“八残会”筹委会拨入的3000万元长期在往来款中列收列支;三是585.69万元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四是财务报销管理不够规范;五是困难残疾人慰问金发放管理不够到位;六是固定资产信息管理不到位。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浙江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省残联应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培训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财务核算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省残联高度重视,根据审计建议采取有效措施,限期进行整改。指定专人负责采购工作,依法依规发布采购信息,通过在合同中增加审计质量问题惩罚条款加强对服务承接方的合同履约监管和考核;进一步规范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工作,并修订制定了《浙江省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困难残疾人慰问金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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