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23MB1355073H/2020-72405
发布机构: 县商务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文日期: 2020-08-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文件编号: 天粮〔2020〕9号

天台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天台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7 08:40    浏览次数: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天台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预案》已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天台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8月3日

天台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预案

一、总则

为健全突发事件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机制,规范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行动,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台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天台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各类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县应急管理局下达动用指令,县粮食物资局负责储备管理并按程序组织实施的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

(三)保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救灾的首要任务。按照“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目标要求,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受影响人员的基本生活。

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县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体系,按照分级负责、分级保障、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县粮食物资部门根据县应急管理部门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调运配送工作。

3.坚持底线思维,有备无患。着眼突发事件最严峻复杂的局面,结合实际,充分做好灾前应急保障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有备无患。

4.坚持就地就近,高效应急。突发事件发生后,要遵循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就地就近、果断处置,确保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有序高效。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保障领导小组”)

组  长: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副组长: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分管局领导和其他有关局领导

成  员:办公室、粮食与物资调控科(简称“调控科”)、天台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简称“收储公司”)等科室(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以及县防指、县减灾委和其他专项指挥机构的要求,组织开展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处置行动。

2.分析研判突发事件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行动风险,组织开展应急保障准备和各项应对防范工作。

3.根据突发事件专项指挥机构指令和灾情需要,统筹协调全县生活类救灾物资和其他重要应急物资的调拨和紧急配送,组织县级救灾物资储备的应急调运和紧急采购等保障行动,确保救援救助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4.协调县防指、县减灾委和其他专项指挥机构,落实救灾物资应急保障所需交通、运力、安保等保障措施。

5.组织和指导做好粮库、物资库等重点部位和场所防汛防台工作。

6.决定和落实其他重大保障行动事项。应急保障领导小组根据灾情和突发事件态势,必要时可派出前方工作组,赴重灾区,靠前指挥,及时掌握灾情和需求,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

(二)专项工作组及职责

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物资保供组、后勤服务组、信息宣传组。各组按职责分工要求具体组织落实各项保障行动。其中启动Ⅳ级、Ⅲ级响应时,后勤服务组、信息宣传组根据需要视情展开相关响应行动。

1.综合协调组。

组长:调控科负责人

成员:办公室、调控科等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

(1)具体贯彻落实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协调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行动的前期准备、风险防控、预报预警、应急处置与恢复重建等工作。

(2)执行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的决定,落实应急处置工作督导和协调。视情派出相关人员参加县防指、县减灾委和其他专项指挥机构驻点协调协同保障工作,协调落实局机关其他科室人员,加强应急保障工作力量。

(3)根据突发事件预报预警信息和县应急管理局动用指令,提出应急值班值守和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具体行动方案。

(4)根据应急保障任务需求,对接县防指办和有关专项指挥机构等,联系沟通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对口部门,落实救灾物资应急保障的紧急采购、交通、运力、安保等保障措施。

(5)负责组织本预案的编制修订、培训演练,研究提出应急保障工作意见建议。

(6)负责制定应急值班值守计划,安排落实应急保障工作人员。

(7)负责灾情信息和县粮食物资部门应急保障工作动态收集汇总工作。

(8)完成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物资保供组。

组长:收储公司负责人

成员:调控科、收储公司等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

(1)负责落实县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准备工作,提供救灾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规格型号、存储库点以及应急物资生产能力储备和协议储备等信息。

(2)负责组织县级救灾物资调运工作,协调督导县级救灾物资承(代)储单位落实运力、装卸、通行等保障事项。

(3)负责与使用单位沟通联系,确认救灾物资具体送达方案,组织县级救灾物资装卸、出库、运输等工作。

(4)视情派出人员进驻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点,现场督导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装卸收发作业。

(5)根据应急保障任务需求和综合协调组的计划安排,及时启动救灾物资紧急采购程序,具体落实紧急采购任务。

(6)完成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3.后勤服务组。

组长: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办公室、收储公司等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工作期间的交通、会务、应急作业工具、用餐等后勤保障工作。

(2)做好应急指挥中心运行服务保障工作。

(3)完成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4.信息宣传组。

组长: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办公室和调控科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

(1)负责救灾物资应急保障有关信息的审核整理、归口上报、对外发布等工作。

(2)负责联系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政府办公室、有关新闻宣传部门和媒体,做好应急保障新闻宣传和网络舆情管控。

(3)完成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应急准备

应急保障领导小组根据县委县政府应对突发事件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督导做好救灾物资应急保障相关准备工作。

(一)落实应急保障责任。适时组织开展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应急保障业务培训,落实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和应急保障工作责任。

(二)组织开展隐患排查。组织开展全县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应急保障工作督查,全面排查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夯实应急保障工作基础。

(三)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编制修订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预案,开展预案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保障效率。

(四)夯实物资储备基础。协同应急管理部门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计划,修订救灾物资储备调拨使用管理制度,完善协同联动保障机制;落实救灾物资年度采购计划,夯实应急保障物资基础,提高储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预报预警

根据县防指、县减灾委和其他专项指挥机构发布的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预报预警信息,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救灾物资储备现状,对可能出现的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需求进行分析、评估和预判,视情采取一项或多项应急保障措施:

(一)及时向可能受影响的乡、镇(街道)通报预报预警信息,提出应急工作要求,督促落实保障措施。

(二)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密切关注灾情变化趋势,动态评估应急保障需求,及时调整相关保障措施。

(三)对接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点,随时做好救灾物资调运装卸准备,必要时根据县应急管理局动用指令,提前向受影响地区调拨预置救灾物资或物资装车待命。

五、应急处置与保障

县减灾委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县防指防汛防台应急响应、县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县核应急响应、县突发重大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等级,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启动响应、响应等级、响应终止原则上与上述确定的响应等级与要求相一致,按县应急管理局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实施保障行动。

(一)启动IV级响应。

1.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副组长组织实施响应行动,视情组织会商,加强研判,检查落实省级救灾物资保障措施和保障协同。

2.综合协调组部署值班工作,按局值班制度规定安排落实并加强应急值班力量,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守。

3.综合协调组及时与县应急管理局有关科室建立工作对接,及时向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副组长报告当前情况。

4.物资保供组拟制县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计划。

5.综合协调组及时统筹指导救灾物资保障,每日一次汇总灾情和应急保障工作动态,直至灾情结束。

(二)启动Ⅲ级响应。

1.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副组长或组长组织实施响应行动,及时组织会商,研究落实县级救灾物资保障措施和保障协同。

2.综合协调组部署值班工作,加强专业值班,后勤服务组安排落实应急值班力量,实行24小时值守。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副组长视情带班指挥协调,并视情报告组长。

3.综合协调组及时与县应急管理局有关科室建立工作对接,后勤服务组做好相关后勤保障工作。

4.物资保供组落实县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相关准备,视情派出人员赴救灾物资储备库现场督导,对接协议保障单位做好救灾物资应急调用准备。

5.综合协调组及时统筹指导救灾物资保障,每日两次收集汇总灾情和应急保障工作动态,直至灾情结束。

(三)启动Ⅱ级响应。

1.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组长及时组织会商,部署全县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落实县级救灾物资支援保障措施和保障协同。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副组长参加县应急指挥中心会商,协调全县救灾物资保障,研究布置县级救灾物资支援保障措施和保障协同。

2.综合协调组开展全面应对工作,根据要求安排有关人员进驻县防指、县减灾委和其他专项指挥机构,后勤服务组加强专业值班备勤,实行24小时值守。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副组长带班指挥协调,实时向组长报告当前情况。

3.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组长视情带班指挥。综合协调组实时启动局应急指挥中心。局机关其他处室负责人随时待命,听令行动。

4.物资保供组落实县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计划,派出人员现场督导有关救灾物资储备库,预置运力、装卸设备和作业人员,随时待命,听令发运。指导受灾地乡、镇(街道)协助做好接收准备工作。

5.综合协调组及时对接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相关科室,做好启动县级救灾物资紧急采购流程准备,根据需要落实救灾物资紧急采购计划。物资保供组负责组织实施紧急采购调运工作。

6.综合协调组统筹全县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行动,及时收集汇总灾情和应急保障工作动态,直至灾情结束。信息宣传组每日两次审核上报灾情和应急保障工作动态。

7.综合协调组按照县应急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救灾物资储备使用管理联动机制》,协调县级有关部门落实救灾物资调运交通保障措施。

8.应急保障领导小组视情派出前方工作组,了解实情,靠前指挥,加强和指导受灾地乡、镇(街道)应对处置和保障行动,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

9.后勤服务组落实好后勤保障有关工作。

(四)启动I级响应。

1.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组长根据态势发展加强对全县应急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部署落实县级救灾物资支援保障措施和保障协同,协调指挥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行动以及全县粮食物资系统自身防范和应对处置行动。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副组长根据需要参加县应急指挥中心会商,协调全县救灾物资保障。

2.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组长带班指挥。综合协调组开展全面应对工作,派出人员进驻县防指、县减灾委和其他专项指挥机构,后勤服务组落实加强专业值班,实行24小时值守。信息宣传组启动局应急指挥中心,局机关和收储公司等有关人员随时待命,听令行动。

3.应急保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派出前方工作组,深入灾区,靠前指挥,加强对受灾地乡、镇(街道)应对处置和物资保障行动的指导。

4.信息宣传组每日三次审核上报灾情和应急保障工作动态,及时收集信息,掌握动态状况,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情况,确保部门协同、信息通畅、处置有序、运转高效。

5.物资保供组落实县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行动,派出人员进驻救灾物资储备库点进行现场督导,预置运力、装卸设备和作业人员,随时待命,听令发运,按规定要求快速完成救灾物资调运发放作业。协调和指导受灾地乡、镇(街道)协助做好县级救灾物资接收准备。

6.综合协调组根据需要及时协调县政府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落实救灾物资紧急采购补充和组织动员应急物资生产企业紧急生产。

7.综合协调组及时统筹指导救灾物资保障,实时收集汇总灾情和应急保障工作动态,直至灾情结束。

8.综合协调组按照县应急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救灾物资储备使用管理联动机制》,对口县级有关部门、驻县部队,组织落实救灾物资调运交通保障措施。

9.后勤服务组落实好后勤保障有关工作。

六、评估与恢复

(一)评估。应急保障工作结束后,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复盘评估,总结经验,检视问题,吸取教训,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完善应急保障预案。及时将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情况总结上报县防指、县减灾委和其他专项指挥机构。

(二)恢复。

1.应急保障工作结束后,物资保供组及时补办救灾物资应急动用、紧急采购等手续,结算资金及费用开支。

2.综合协调组协同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编制物资补充计划,物资保供组及时组织救灾物资采购补充,尽快恢复保障能力。

3.物资保供组协同县应急管理局指导受影响地区做好有关救灾物资回收工作。

4.综合协调组督导县级救灾物资承(代)储库点,及时维护保养仓储设施设备,尽快恢复物资储备能力。

七、保障措施

(一)设施保障。按照省粮食物资局、省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救灾物资仓储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为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应急保障提供现代化的仓储设施设备,确保救灾物资收得进、储得好、调得出、用得上。

(二)技术保障。积极推广应用标准化智能化技术,加快建设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应急保障信息化平台,推进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数字化,应急保障能力现代化,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调查评估等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三)资金保障。根据救灾物资储备和应急保障工作需要,按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向县财政局申请救灾物资采购、保管、调运、装卸、监管、仓储设施设备建设与维护等专项经费预算,为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应急保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四)物资保障。按照省防指发布的《浙江省应急物资储备参考标准》、县应急管理局制定的计划和县财政局的预算安排,及时采购救灾物资,充实储备库存,夯实应急保障物资基础,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保障有力。

(五)运输保障。根据应急保障紧急运输要求,及时联系公安和交通运输等部门,为应急救灾提供运输和渠道保障,确保救灾物资调运配送快捷高效。

(六)队伍保障。充分整合全县粮食物资系统力量,组建救灾物资应急保障专业队伍。同时,要与有关部门、单位和专职应急救援机构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建立联防联动应急保障机制。

(七)机制保障。建立部门协同、上下联动、保障高效的应急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合力的保障机制。同时,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储备有机结合、互为补充的储备模式,提升救灾物资可持续保障能力。

八、预案管理

(一)预案培训。加强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处置和应急基础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时组织开展预案培训,增强突发事件处置和应急保障能力。

(二)预案演练。本预案应急演练由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和有关乡、镇(街道)进行。注重将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紧急调运作为重要演练科目,纳入全县综合性防灾减灾救灾演练内容,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协同联动保障能力。

(三)预案修订。如有以下情况,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应当适时组织预案修订。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发生变化;

2.县级层面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

3.面临的风险或其他重要环境因素发生变化;

4.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

5.通过应急预案演练或经突发事件检验,发现本预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四)预案实施。本预案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印发实施。

九、附则

浙江省粮食物资局救灾物资

应急保障工作手册

1.突发事件分类

2.县粮食物资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指挥编成

3.天台县突发事件响应条件摘要

4.县级救灾物资调用流程

5.县级救灾物资紧急采购工作流程图

6.台州市应急物资生产企业信息

7.天台县应急运输协议单位信息

8.浙江省救灾物资运输价格参数附件1

突发事件分类

突发事件主要包括: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和药品安全事件,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群体性事件,粮食、能源、战略物资供应中断突发事件,涉外突发事件,舆情突发事件等。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各类突发事件分级标准按照天台县相关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附件2

天台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组织机构

附件3

天台县突发事件响应条件摘要

一、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

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县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四级。

Ⅰ级响应启动条件。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Ⅰ级响应:

(1)死亡6人以上;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3万人以上;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万间以上;

(4)因灾造成和可能造成农作物成灾面积超过全县当季播种面积40%左右;因旱灾导致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口5万人以上;

(5)县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Ⅱ级响应启动条件。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Ⅱ级响应:

(1)死亡4人以上、6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万人以上、3万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00间以上、1万间以下;

(4)因灾造成和可能造成农作物成灾面积超过全县当季播种面积30%左右或超过一个乡镇(街道)当季农作物播种面积40%左右;因旱灾导致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口2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5)县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Ⅲ级响应启动条件。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Ⅲ级响应:

(1)死亡2人以上、4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00间上1000间以下;

(4)因灾造成和可能造成农作物成灾面积超过一个县当季播种面积20%左右或超过一个乡镇(街道)当季农作物播种面积30%左右;因旱灾导致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口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

(5)县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Ⅳ级响应启动条件。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Ⅳ级响应:

(1)死亡1人以上、2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2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0间以上、300间以下;

(4)因灾造成和可能造成2个以上乡镇(街道)农作物成灾面积超过当季农作物播种面积20%左右;因旱灾导致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口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

(5)县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天台县防汛防台应急响应

根据防汛防台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县级防汛防台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四级。

Ⅰ级响应启动条件。

(1)县气象台紧急警报: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在温州市以北、象山以南登陆,未来24小时内将正面袭击或严重影响我县;强热带风暴在温州市以北、象山以南登陆,未来12小时内将正面袭击或严重影响我县。

(2)我县24小时面降雨量超过200毫米,并县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3)全县大中型水库平均蓄水率20%以下,或全县连续干旱天数达到70天以上且气象预报后期无有效降雨,或全县饮水困难人口达50万,或全县农田基本受旱。

Ⅱ级响应启动条件。

(1)县气象台紧急警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在福建中部以北、宁波以南登陆,未来24小时内将严重影响我县;热带风暴在温州市以北、象山以南登陆,未来12小时内将严重影响我县。

(2)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150毫米以上,或24小时面降雨量达150~200毫米,并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

(3)全县大中型水库平均蓄水率20%~30%,或全县连续干旱天数达到70天,或全县饮水困难人口达20万,或全县农田受旱面积达10万亩以上。

Ⅲ级响应启动条件。

(1)县气象部门发布台风警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在福建中部以南、宁波以北登陆或紧挨浙江沿海北上,未来48小时内可能对我县有较大影响;热带风暴在福建中部以北、宁波以南登陆,未来24小时内可能对我县有较大影响。

(2)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120毫米以上,或24小时面降雨量达100~150毫米,并县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3)全县大中型水库平均蓄水率30%~40%,或全县连续干旱天数达到50天,或全县饮水困难人口达10万,或全县农田受旱面积达5万亩以上。

Ⅳ级响应启动条件。

(1)县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消息: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未来72--96小时可能对我县构成一定影响,或在东径125度以东北纬24度以南转向。

(2)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100毫米以上,或24小时面降雨量达80~100毫米,并县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3)全县大中型水库平均蓄水率40%~50%,或全县连续干旱天数达到30天,或全县饮水困难人口达5万,或全县农田受旱面积达1万亩以上。

附件4

天台县县级救灾物资调运流程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接到县应急管理局

发出的调拨通知(书面/电话)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与物资调控科

根据调拨通知的具体要求

开具调运出库通知,

并电话通知储备库做好准备

由单位分管领导(或由相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

同志口头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当天签发(盖章)

调运通知主送使用单位、调运仓库主管部门;抄

送县应急管理厅,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说明:

1.调运仓库主管部门接到调运通知(电话)后,要立即安排专人督促指导相应储备点进行物资调运工作,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做好调运协助和监督工作。

2.调运仓库要迅速按照调运通知要求,及时与使用单位沟通联系,确认具体送达地点,组织物资出库、运输工作,调运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向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应急管理局反馈相关情况。

附件5

县级救灾物资紧急采购工作流程图

附件6

台州市应急物资生产企业信息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营产品

地址

企业负责人

联系方式

1

台州喜慕贸易有限公司

防潮垫、棉衣、棉被、救生衣、冲锋舟、雨靴

温岭

赵春辉

13951582541

2

温岭博龙机电有限公司

发电机、潜水泵

温岭

赵春庭

13606727267

3

浙江欧德杰机电

潜水泵、自吸水泵

三门

项孔红

13968451166

4

台州环洋机电有限公司

汽油发动机、柴油发动机

温岭

钟金彪

13758690950

5

台州海之翔游艇公司

冲锋舟

椒江.洪家

王经理

18858666059

6

浙江科马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发动机

路桥

蒋伟东

18957629590

7

台州萨博电子有限公司

发动机

路桥.金清

徐勇跃

13957658525

8

中塔常州照明设备有限公司

移动照明灯塔、移动抽水泵

常州

王德伟

18115792658

9

大自然户外用品

防潮垫

天台

裘万会

13357602811

10

台州新华泵业有限公司

水泵

椒江

叶莹佳

13958660232

附件7

天台县应急运输协议单位信息

序号

企业名称

地址

负责人

联系方式

1

天台港际物流有限公司

经济开发区

王尚楼

677757

2

银轮物流有限公司

经济开发区

褚如炎

13968477070

3

天台县家家乐商贸有限公司

经济开发区

庞茂章

568551

附件8

浙江省救灾物资运输价格参数

单价      车型

(元/km)

里程(km)

17.5米厢货

(牵引挂车)

13.5米厢货

(牵引挂车)

9.6米厢货

(单车)

7.6米厢货

(单车)

0—50

30.44

22.1

16.7

12.89

51—55

28.2

20.6

15.62

12.09

56—60

26.34

19.34

14.71

11.43

61—65

24.77

18.27

13.94

10.87

6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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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6

13.28

10.39

71—75

22.25

16.57

12.71

9.98

7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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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6

12.21

9.61

81—85

20.31

15.25

11.77

9.3

86—90

19.52

14.71

11.38

9.01

91—95

1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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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8.75

96—100

18.14

13.78

10.72

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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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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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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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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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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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4

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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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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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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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9

701 以上

7.61

6.66

5.59

4.79

备注: 

以上价格为单向运输的运费价格,不包含装卸费用和税金等其他费用。如回程有运输任务时,回程运费收取标准按以上价格执行;如回程没有运输任务时,乙方不再收取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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