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专项审计整改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24 17:3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天台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19年8月14日至2019年9月30日,台州市审计局对我县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我县于2019年11月25日收到台州市审计局送达的《台州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台审行调报〔2019〕35号)。

台州市审计局出具的《台州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指出了我县在部分目标任务完成、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养老服务运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我县按照台州市审计局要求,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分析,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已全部整改的问题

(一)“部分目标任务完成存在差距”的问题整改

1. 关于“养老服务补贴享受人员与目标任务还存在一定差距”的问题整改

采取整改措施:经过广泛调研和科学测算,对全县养老服务补贴政策进行调整,发放对象由原先的70周岁以上低保老人扩展到60周岁以上低保老人。

整改结果:目前,已重新制定天台县养老服务补贴扩面方案,养老服务补贴扩面政策修订后,覆盖人数从2000人提高到3700多人,占全县老年人口比例由1.7%提高到3.1%,较大程度上扩大了养老服务补贴发放范围,确保全县不少于3%的老年人口享有养老服务补贴目标。

2. 关于“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保险未达到考核目标要求”的问题整改

采取整改措施:11月29日上午,组织召开全县养老机构保险工作会议,加大保险政策宣传力度,明确全县实施养老机构星级管理。根据星级评比结果给予养老机构不同程度的资金奖励,把养老机构是否参保作为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整改结果:2020年,天台县正常运营的养老机构综合保险率已提升到89%,超额完成全县登记注册养老服务机构参保率80%的目标。

(二)“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未达到‘六到位’要求”的问题整改

采取整改措施:目前,天台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与县福利院合并办公。2019年,县编办新增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1名,并安排这名人员承担天台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的工作职责。

整改结果:基本达到机构、职责、编制、人员、场地、经费“六到位”要求。

(三)“养老服务机构运行管理存在的问题”整改

1、“部分养老机构未按要求建立入住老人档案”问题的整改落实

采取整改措施:全县养老机构于2019年12月启动开展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各养老机构按照“一人一档”要求进行老人档案管理。从2020年开始,将入住老人“一人一档”管理标准作为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促使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整改结果:全县各养老机构已按要求建立入住老人档案,全县入住养老机构老人的档案更加规范和全面。

2. 关于“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入住率低,经营状况不佳”问题的整改

采取整改措施: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已出台《天台县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运营补助办法》,向目前正常运营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提供资金补助。加强政策宣传,将周边特困老人、低保重度残疾人引导到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结合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拓宽服务功能和经营范围。

整改结果:拓展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服务功能和经营范围,增加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收入。

3. 关于“两家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未能提供全托服务”问题的整改

采取整改措施:两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招聘专业养老护理人员,切实研究天台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补助政策,对能够提供全托服务的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加大扶持力度。

整改结果:两家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全部具备提供全托服务功能。

4. 关于“照料中心运营服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采取整改措施:对有能力自行运营的照料中心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尽力维持其正常运营。对因各种原因无法自行运营的照料中心,纳入片区养老服务联盟建设运营项目范围,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公司、专业团队进行委托运营。

整改结果:全县照料中心运营服务能力得到增强,能更好地服务当地老人。

二、部分整改的问题

1. 关于“养老服务机构运行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部分养老机构无证(照)运营”问题的整改落实

己整改部分问题采取措施:对14家正常运营但未办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备案)的养老机构综合采用“改、并、撤”方式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促使规范运行。一家敬老院因房屋未取得不动产证,无法办理事业单位登记予以撤销,入住老人已全部妥善安置;一家乡镇敬老院系危房撤并到街道敬老院。另外12家中的6家已按省定政策进行备案登记,剩下的一家福利院已符合消防验收标准,一家敬老院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一家养老院已关停。

整改结果:14家正常运营但未办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备案)的养老机构已按规定要求完成整改10家。

未整改部分问题的原因及下一步采取的措施:4家养老机构已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受疫情影响,新建的一家养老护理院建设进程相应延迟,影响到老人分流安置,接下来将积极抓紧建设,创造有利条件,确保人员稳定。

上述4家养老机构限期整改期间,按照县政府安全管理片区长制要求,每家明确安全联络人员;乡镇(街道)民政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经常性组织力量进行安全检查;各养老机构负责人全面履行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从严落实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我县对上述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特此公告。


天台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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