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002683116U/2020-724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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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司法局(县行政复议局) | 发文日期: | 2020-12-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文件编号: | - |
关于2020年度全县人民调解案件补助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10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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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天台县人民调解案件补助办法的通知》(天司【2020】60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20年度(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全县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并录入浙江省人民调解大数据管理平台的案件进行审核。全县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并录入案件 5900件,经审核,符合补助发放条件和标准的案件共5665件,拟发放以奖代补金额505619元。具体案件分布如下:
调委会 | 案件数 | 发放金额 | 备注 |
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县医调委 | 12件 | 9600元 | 按照补助办法第三条第3点标准补助 |
诉调对接工作室、物业纠纷调委会 (驻法院) | 2676件 | 241350元 | 按照补助办法第三条第6点标准补助 |
县交通事故调委会 | 1413件 | 81669元 | 按照补助办法第三条第5点标准补助 |
城东派出所警调联动工作室 | 17件 | 1700元 | 按照补助办法第三条第1点标准补助(书面协议) |
县婚姻家庭调委会 | 67件 | 3350元 | 按照补助办法第三条第1点标准补助(口头登记) |
各乡镇(街道)调委会及其派驻调解工作室、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 1480件 | 167950元 | 经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审核后申报。按照补助办法要求,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范围内的补助发放情况另行公示 |
现将拟补助情况公示3各工作日,公示时间自2020年12月10日至12月1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天台县司法局(地址:天台县行政中心509室,联系电话:83930651)反映公示案件存在的问题。若公示期间没有收到问题反映,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经费拨付手续。
天台县司法局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