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平镇中心菜场摊位招标简章
平镇中心菜场地处平桥镇集镇中心地段,人流集中,交通方便,在成功创建省三星级市场和省放心市场的基础上,成为全省首批“五化”农贸市场创建单位。目前新建面积二千多平方米,新增摊位近百只,场内环境优美,卫生清洁,设备齐全,是商家理想的经商之地,为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场内的摊位实行公开招标使用。现就2021年度有关招标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0日上午8:30至11月11日下午4:00止。
(即农历9月25日至9月26日)
二、报名地点:农产品展示中心(新菜场)办公室隔壁(东面小门进口)
三、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2日下午2:30。建议提前半小时到场提交投标资料。
(即农历9月27日下午)
四、投标地点:平桥镇党政服务中心二楼(即现便民中心)
(自带口罩、健康码需为绿码,并请自行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平桥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石竹村前高山移民区)
五、摊位租赁期:一年(即自2020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15日止)。
其中:新场粉面三年(即自2020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15日止)
六、报名时带本人身份证、交报名费20元(每只摊位)
押金:(其中蔬菜、螺蛳、咸菜、新场干货类10000元;豆芽、猪肉、熟食、粉面20000元;猪头肉、豆制品、新场粉面、咸鱼、新场贡丸、新场水产类30000元;淡水产、新场粮油、禽类出白、熟食(店面1)、蛋类、年货50000元。
七、摊位分类及投标起始价(月租金,以只为单位)
类 别 | 摊位数 | 投标起始价 | 类 别 | 摊位数 | 投标起始价 |
蔬 菜 包括新场鱼干、水果 (其中新场28只) | 50 (122-124 161 129-152 | 1100.00元 | 蛋 类 (2只拼1只) | 2 (39、40号; 41、42号) | 4500.00元 |
猪 肉 (包括生牛肉、生羊肉) | 17 (2-12、26、 30-34号) | 2000.00元 | 咸 鱼 (2只拼1只) | 1 (57、58号) | 4000.00元 |
熟 食 (原店面1) | 1 | 15000.00元 | 粉 面 | 4 | 1800.00元 |
熟 食 (生、熟分开报名) | 13 | 2000.00元 | 新场禽类出白 | 1 (120号) | 4500.00元 |
豆 制 品 (老场2只拼1只) (其中新场166号) | 5 | 3500.00元 | 新场粉面 | 1 (165号) | 2500.00元 |
豆 芽 | 2 | 1800.00元 | 新场干货类 (包括咸鱼、炒货、干果) | 4 (125-128号) | 1500.00元 |
螺 蛳 | 2 | 1200.00元 | 新场猪头肉 | 1 (183号) | 3000.00元 |
年 货 (2只拼1只) | 1 (55、56号) | 6000.00元 | 新场粮油 (包括副食、粮食制品) | 2 (162-164号) (180-182号) | 5000.00元 |
淡 水 产 (其中新场1只) (2只拼1只) | 4 (101-102号) (15-16号) (17-18号) (19-20号) | 7000.00元 | 新场贡丸 (兼蔬菜) | 1 (121号) | 4000.00元 |
新场水产类 (包括海水产、溪滩鱼、龙虾、螺蛳) | 17 103-119号 | 2500.00元 | |||
咸 菜 | 3 | 1500.00元 |
八、招标程序及具体事项
招标分购买投标票(盖章有效)、投标开标、缴款、选择摊位、签订协议、清场、办照、营业八大步骤。
㈠一张投标票只允许投一个摊位,需两个或两个以上摊位者,须购买相应的投标票及交纳相应的押金和报名费。
㈡投标票上须以元为单位(元以下金额不取),写明月租金的具体金额,低于投标起始价的视为无效票。
㈢投标者凭投标票,按本《简章》第三、四条规定的时间、地点到场参加投标;未按规定时间投标的,作弃权处理,责任自负。
㈣投标采取一次性投标方式,当众唱票,从高到低依次排列,张榜公布;遇有相同投标金额的,以投标票序号早者优先。
㈤招标结束后,在2020年11月13日上午8:00至14日上午11:00止,凭投标票核对联到菜场管理办公室办理缴款手续,一次性缴清一年租金、违约金及公共财物保证金(带上年发票),逾期不缴的作弃权处理。
㈥参加投标,未中标者,统一于2020年11月17日凭投标票核对联退还押金;但报名后不参加投标、中标后弃权、及投无效票者,有前述行为者,须向招标方交纳相当于已经交纳的押金数额作为违约金。
㈦2020年11月14日下午2:00时凭缴款单据选择摊位,各类项目从高标到低标依次选择,迟到者由下一个中标者选择,待其他中标者全部选定后再依次另选。(其中蔬菜摊位,从高标到低标依次选择,老场先选,后依次选择新场)
㈧摊位选定后,本市场与经营者签订租赁合同,选定的摊位不得擅自变更。经营者凭租赁合同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11月16日进场营业。
九、在场经营户,如经营期间连续停业45天者,不得转让,市场有权收回该摊位经营权,另作安排使用。
十、未参加投标者,招标结束后进入同类空余摊位经营的价格必须经村两委研究决定。
十一、场内各经营户一律不得占道经营,一律不得超范围经营,淡、海水产严格分类,必须服从市场统一安排管理,守法经营,违者按市场有关规定处罚。
十二、禽类出白摊位在租赁期间,市场内不得现场活杀,只提供出白销售柜台,活杀经营地点本市场一概不负责,风险由经营户自担,不退摊位费。同时必须按政府有关规定经营,水电费自理。
十三、粮油、东大门、年货等经营户,如需货架按市场规定统一选购,否则一律予以拒绝。
十四、各经营户必须在15天内办理健康证、营业执照等有关证件,否则责任自负。
十五、各经营户在经营期间,柜面摆放必须整齐,不得超范围经营,按工商营业执照许可内及市场规定经营,否则移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十六、每只摊位交违约金及公共财物保证金叁仟元,其中(猪肉、熟食、东大门、粮油、冷冻、蔬菜、外场禽类出白为伍仟元;原违约金凭押金单到市场退回。)
十七、经营熟食摊位,生、熟必须分离,从业人员必须实行“三白”制度(即白帽、白大褂、白口罩),违者责任自负。
十八、各类摊位不得拼租,违者责任自负。
十九、新场西大门前一律不设摊位,统一安排摆放到停车场西南面(市日除外)。
二十、凡在猪肉摊位范围内经营生牛肉、生羊肉的一律不得兼营半成品熟食类,违者罚款,并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根据省、市、县检查组规定原熟食间隔墙必须恢复原状。
二十一、选择新场粮油162-164号摊位者,消防栓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二十二、新场粉面摊位另交押金10000元,第三年抵付摊位费。
二十三、如遇停电或线路故障造成的断电对各经营户所造成的损失本市场概不负责。
二十四、各经营户贵重物品必须自行保管,否则后果自负。
二十五、投标者不得串通投标,(包括但不限于代替投标),如有发现,其中标无效,并送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所交的押金、违约金、保证金等不予退还。
二十六、各投标者在报名后,要认真熟悉简章,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以免差错,同时注意有关通知。
二十七、本《简章》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咨询电话:张国全 13486830168 320168
平镇中心菜场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