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2018年度财政决算审计整改情况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27 17:0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县府办(县外事办、县金融办、县大数据局)

天台县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收到天台县2018年财政决算审计报告后,县政府立即召开了审计整改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重视审计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问题整改。有关部门和单位立即采取措施,认真研究审计意见和建议,切实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审计建议得到了全面落实,基本达到了审计整改的预期目标,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政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

(一)财政专户未按规定要求清理规范

整改情况:

1.2个“财政周转金专户”账户在审计期间已完成余额划转并撤销。

2.2个“被征地预存代缴养老保险资金专户”中开立于天台县农行的资金专户已注销,开立于天台农商银行的资金专户因仍承担每月的养老保险申报缴费及被征地农民退休、转移、退保、死亡等清算,目前预存代缴的人员只减不增,待账户清零后立即撤销。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

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我县已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拨付土地出让金,除可以按规定继续计提社保资金外,其余所有支出均根据预算安排在国库直接列支。

二、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编制精细化程度不够

整改情况:

2020年开始我县在编制预算时,不断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细化预算编制,将上级转移支付和土地出让金县级可统筹部分细化安排至相关部门和项目。

(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未及时下达

整改情况:

2020年开始我县已经提前下达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到相关预算单位,对各单位进行支出进度考核。对年中下达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加大财政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的协调力度,确保在30日内下达各相关部门。

(三)非税收入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

1.非税收入财政汇缴专户清算不及时。

整改情况:

审计提出后,相关单位已全部清算完毕。

2.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

整改情况:

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非税收入,结合市对县收入考核要求,力争应缴尽缴;其他政府非税收入,按规定在10个工作日内缴库。

三、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未及时安排使用结余资金

整改情况:

2019年,我县将收回的部门结余资金和其他应付款,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批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0年及以后年度我们将加快存量资金的使用,收回结余资金将全部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审批后再及时安排使用。

(二)财政暂付款项规模较大,未及时清理

整改情况:

总预算会计账及财政专户帐暂付款已在逐步清理中。下一阶段,我们将对暂付款逐笔梳理,加大清收力度,根据应收款的性质、内容,结合我县财力状况,按规定程序核销及列支。

(三)国有企业资金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

1.督促有关企业完善资金管理办法,防范公司财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规范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操作,加强公司资金管理,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2.规范国有企业融资管理,严格执行《天台县国有企业融资管理办法》,做好融资方案的比选和集体决策,详细分析资金需求情况,确保最大程度的精准投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财政资金运行绩效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不到位

1.未编制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整改情况:

已要求相关部门对2020年所有项目编制、明确政策绩效目标,完善奖补对象数据上报和跟踪观察制度,为编制绩效目标提供基础材料。

2.县财政局未要求对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整改情况:

2019年度县财政局已要求对2019年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自评,实现预算项目绩效自评部门全覆盖。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中将项目绩效目标跟踪管理嵌入财政预算编制系统。

(二)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

1.工业、科技等专项资金奖补“小、散”现象突出,专项资金补助方向相同、重叠情况仍有存在。

整改情况:

我县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理念的要求,修改工业科技奖励政策,加大政策资金整合力度,并加强专项资金绩效评估工作,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2.“众创空间”的绩效考核机制不够完善。

整改情况:

2020年我们探索研究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方式和手段,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

天台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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