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财政局关于邀请参加2020年第2期县级财政专户资金及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公告
天台县财政局关于邀请参加2020年
(第2期)县级财政专户资金及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公告
天台县县级有关商业银行:
为了建立和完善我县公款竞争性存放机制,提高资金效益,切实防范公款存放方面的利益输送行为,根据《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台县县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天政办发[2018]75号)、《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台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天政办发[2018]76号)、《天台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天台县县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操作规程的通知》(天财预执[2019]3号)、《天台县财政局关于增设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防疫助企加分指标的通知》(天财预执[2020]2号)等相关规定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效益的原则,决定开展2020年(第2期)县级财政专户资金及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工作,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本次招投标。现就本次县级财政专户资金及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定期存放招投标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标段一:财政专户资金,存款期限三十六个月,招标规模总额1.3亿元;
标段二:财政专户资金,存款期限六个月,招标规模总额1亿元。
标段三:财政专户资金,存款期限十二个月,招标规模总额0.2亿元;
标段四:财政专户资金和其他财政资金,存款期限二十四个月,招标规模总额0.1亿元;
标段五:行政事业单位(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存款期限三十六个月,招标规模总额1.43亿元(其中2020.12月存入1.08亿元,2021.1月存入0.31亿元,2020.2月存入0.04亿元);
标段六:行政事业单位(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台县住建局、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天台分中心、天台县交通局、天台县水利局、天台县委党校)公款,存款期限十二个月,招标规模总额1.29亿元,分五个标项:
标项一:十二个月定期存款0.31亿元 ;
标项二:十二个月定期存款0.29亿元 ;
标项三:十二个月定期存款0.26亿元 ;
标项四:十二个月定期存款0.24亿元 ;
标项五:十二个月定期存款0.19亿元。
其中,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五每家竞标银行投标总额不得超过该标段总额的40%;
标段三、标段四:竞标银行投标总额为该标段招标总额;
标段六竞标银行投标总额应为0.31亿元;
开标顺序为按照标段一、二、三、四、五、六顺序开标。
二、招标底价
1. 财政专户资金、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款期限36个月,上浮利率不低于38%,定期存款年利率不低于3.795%;
2、财政专户资金、其他财政资金存款期限24个月,上浮利率不低于38%,定期存款年利率不低于2.898%;
3、财政专户资金、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款期限12个月,上浮利率不低于38%,定期存款年利率不低于2.07%;
4、财政专户资金存款期限6个月,上浮利率不低于38%,定期存款年利率不低于1.794%;
三、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
四、竞标规则:
1、本期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标准及中标金额计算方法按照《天台县县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操作规程》及《天台县财政局关于增设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防疫助企加分指标的通知》操作。
2、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五预中标银行按参加该标段竞标银行家数的30%入围(四舍五入取整数);
标段三、标段四:入围银行为一家。均按照综合评分最终得分最高者全额募入。
标段六:入围家数为五家,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以得分高者前五名为中标人,得分高者优先选取且只能选取一个标项。
如果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以定期存款年利率高者竞标银行优先选取一个标项。
3、每家竞标银行财政专户资金和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各允许最多中标一次。
4、每家投标银行投标截止日上月末县级财政专户资金存放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余额占其同期存款总额的比率不超过30%。
5、定期存款中标银行在接受县级财政专户资金时。以可流通的地方政府债券和国债作为质押,国债或地方政府债券面值数额分别为存款金额的105%、115%。无质押手续的,中标银行须出具上级行或其他银行中标金额120%的担保函。无规定额度质押品或担保函的,取消中标资格.
五、招标人与地址:天台县财政局 飞鹤路189号
六、投标与开标地点:天台县财政局3楼会议室。
七、投标时间 : 2020年11月27日(星期五)上午08:30—09:00,逾期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7 日上午09:00。
九、竞标银行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并且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我县设立机构至少满一年;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人行上年度综合评价达到B级及以上,但是不纳入人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四)每家投标银行投标截止日上月末县级财政专户资金存放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余额占其同期存款总额的比率不超过30%。
十、报名事项:有意参与本次招投标的银行,请于2020年11月26日11:30前到县财政局预算执行局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没有报名的不得参加本期财政专户资金及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天台县县级财政专户资金及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报名表》(一份)
2.廉洁承诺书一份
十一、其他事项
经资格预审查符合条件的竞标银行,请于2020年11月27日08:30-09:00,以密封函件的形式将《2020年(第2期)天台县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标书》及《2020年(第2期)天台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标书》各一式八份,送达招投标地点,并授权一位代表参加本次招投标。
(一)密封函件内:标书一式八份,按资金性质分财政专户和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填写标书,分别装封,并在封装袋正面标明标段和资金性质。
1.标书必须盖公章和主要负责人签字。
2.信封粘贴处加盖红色公章(骑缝章)。
(二)密封函件外:
1.竞标银行主要负责人签发并盖红色公章的授权书一份,同时在授权书上粘贴竞标银行主要负责人及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授权人为递送标书人,递送标书人需带身份证原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天台县县级财政专户资金及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2020年第2期报名表》
附件2-1: 《天台县县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2020年第2期标书》
附件2-2: 《天台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2020年第2期标书》
附件3:廉洁承诺书
天台县财政局
2020年11月16日
(联系人:天台县财政局 裘映红 余晓敏)
(联系电话:83972360)
附件1:
天台县县级财政专户资金及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
2020年第2期报名表
金融机构名称 (单位公章) | |
法人代表 | |
详细地址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手机) | |
投标项目 | 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 |
e-mail地址、传真号 |
报名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1:
天台县县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
2020年第2期标书
天台财政局:
我单位承诺:本投标书由我单位授权经办人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投标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标段 | 投标金额 (万元) | 定期存款年利率(%) | 较基准利率上浮比例% |
标段一 | |||
标段二 | |||
标段三 | |||
标段四 | |||
备注:1.定期存款年利率不得违反国家利率政策,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定期存款年限=以月为单位的定期存款期限÷12;
3.年利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四位数;
4.本投标书填写须清晰,不得涂改。
(单位公章)
投标方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2:
天台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
2020年第2期标书
天台财政局:
我单位承诺:本投标书由我单位授权经办人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投标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标段 | 投标金额 (万元) | 定期存款年利率(%) | 较基准利率上浮比例% |
标段五 | |||
标段六 | |||
备注:1.定期存款年利率不得违反国家利率政策,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定期存款年限=以月为单位的定期存款期限÷12;
3.年利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四位数;
4.本投标书填写须清晰,不得涂改。
(单位公章)
投标方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廉政承诺书
天台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浙江省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浙财预执(2017)86号)、《天台县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18〕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就本行参加贵单位 年第 期财政专户资金及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作出如下承诺:
1.不向贵单位负责财政专户资金及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放管理的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利益输送;
2.不将财政专户资金及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放与贵单位负责财政专户资金及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放管理的领导及相关人员在本行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员的业绩、收入、晋升挂钩;
3.严格执行利益回避制度,贵单位负责专户资金及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相关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员为本行工作人员的,不参与财政专户资金及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
4.不发生除上述行为之外的其他任何利益输送行为。
未遵守以上承诺的,本行自愿接受财政部门通报和处理,承担相应的一切后果。
银行(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