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及执法依据、程序等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时间:2026-01-08
14:37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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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执法主体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执法区域:天台县
办公地点:天台县工人东路151号
邮编:317200
监督电话: 0576-83912319
二、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容貌标准》、《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
详见附件1执法事项目录.rar
三、执法人员:
详见附件2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名单公示.xls
四、执法程序:
详见附件3执法程序.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