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天台县福溪街道110千伏变电站项目》(意见征集稿)

本次征集开始时间:2026-09-11 结束时间:2026-10-12

公告内容 草案全文 草案解读 我要提意见 决策正式文本

根据天台县人民政府福溪街道办事处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将《天台县福溪街道110千伏变电站项目》(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限为2026年9月11日至10月12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来电反馈至天台县人民政府福溪街道办事处,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6-89353318。

2.邮件反馈至天台县人民政府福溪街道办事处,电子邮箱:ttfxdzb@163.com。

3.通过【我要提意见】在线反馈。

4.信函书面反馈可邮寄至天台县福溪街道幸福路1号,邮编317200,天台县人民政府福溪街道办事处,在信封正面备注“征求意见”字样。

天台县人民政府福溪街道办事处

2026年9月11日

一、征收目的、范围及土地现状

因台州天台福溪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需要,需征收新联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4691公顷,四至(详见勘测定界图)。其中,农用地(除林地外)0.4691公顷、建设用地0.0000公顷、未利用地0.0000公顷、林地0.0000公顷。其他情况详见土地现状调查成果。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天台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天台县征地片区综合地价的通知》(天政发〔2023〕8号)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具体为:

地类名称

区片等级

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农用地(除林地外)

一级区片

0.4691

90

42.219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天台县土地征收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天政办发〔2020〕30号)规定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3.社保安置。按《天台县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实行“人地对应”实施意见》(天政办发〔2018〕67号)规定执行。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人数共16人,被征地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确认具体参保人数和名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天台县人民政府按方案内容组织实施。


附件:勘测定界图.pdf


一、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1.新建福溪110kV变电站,新增主变2×5万千伏安。装设2×5000+2×4000千乏电容器组、消弧线圈2×1000千伏安。

2.扩建唐兴220kV变电站110千伏间隔1个。

3.新建国清~始丰π入福溪变110千伏线路工程(含始丰侧改接),新建双回架空线路长度2×1.6千米、单回架空线路长度0.06千米;新建双回电缆线路长度2×0.1千米。架空、电缆截面采用 300平方毫米、630平方毫米。

4.新建通信光缆9.29公里。

二、建设地址:福溪街道、始丰街道,具体位置详见申请报告位置图和路径图。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 7887万元,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5%,由项目法人单位以自有资金出资,总投资与项目资本金的差额,由项目法人单位通过申请银行贷款方式解决。四、你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重要材料采购等工作。

决策正式文本尚未形成,请稍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