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三合镇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县委依法治县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为全镇乃至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圆满完成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筑牢法治建设根基。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将法治建设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成立由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的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镇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规划。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将宪法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制定并落实机关干部年度学法清单。常态化开展法治学习教育,不断提升机关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深化依法治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规范行政决策与文件审查。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及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核全覆盖。成立镇合法性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审查机制和协调机制,全年累计审查政府合同88份、重大行政决策1项,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二是优化政务服务与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等平台,主动、全面、及时公开法定信息。同时,着力提升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效率与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迭代升级“和为贵”跨区域调解中心,成功打造全县调解工作样板,相关工作获省级媒体宣传报道,并被推荐为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候选对象,“和为贵”跨乡镇矛盾化解工作法入选市级“枫桥经验”优秀工作法。年内,中心顺利接待省、市、县政法委领导现场调研指导,获得充分肯定。
(三)聚焦普治结合,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一是拓展法治宣传阵地。加强民主法治实体阵地建设,新建一批法治文化长廊、宣传栏等实体阵地。二是丰富普法宣传形式。整合各类资源,组建乡村普法队伍,深入企业、村居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10余场次,覆盖群众超6000人次。三是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将法治融入营商环境优化、重点项目攻坚、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开展“送法入企”活动,走访企业20余家,解决诉求30余条。建立重大工程合法性审查全流程机制和产业集聚区法律顾问智库,保障项目依法推进。严格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为乡村治理提供法律支持。
二、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对标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更高要求和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期待,我镇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具备法律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相对缺乏,基层法治工作力量与繁重任务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主持召开专题法治工作会议4次,主持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7次。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要求。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有力推动了法治三合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镇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短板弱项,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刚性约束。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和管理机制。
(二)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与公信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组织开展针对性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基准,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企业合法权益保护。
(四)巩固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重点加强对青少年、企业经营者、农民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五)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督查考核。计划在2026年组织开展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不少于4次,全镇性普法宣传活动不少于10次,执法及调解业务培训不少于3次,努力推动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