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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 发文日期: 2026-01-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6 16:45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质量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生态环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着力打通群众获取信息的“最后一公里”,不断凝聚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合力。

(一)主动公开。坚持审慎原则,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妥善公开各类行政处罚、辐射安全许可等相关栏目内容,全年累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53条。

(二)依申请公开。主动回应公众申请诉求,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做好审核工作,不断规范发布流程,对拟发布的政务信息,进行逐级评估、审核,切实防范泄密风险和舆情风险。重点把控内容是否涉及人员隐私、舆情舆论炒作风险情况。持续对全年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清理排查,避免因过度公开、侵犯个人隐私而引发的舆论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天台生态环境”,落实新媒体内容、流程等采用审核制度,信息编辑后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今年以来,微信公众号“天台生态环境”共发布96篇。

(五)监督保障。常态化开展全局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培训,对年度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能力。加强各科室政务公开日常检查通报,营造实干争先氛围。全年全局无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5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与群众期待,仍存在一些不足,例如部分领域公开意识有待加强、公开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深入、重点信息发布的主动性和系统性仍有提升空间。下一步,将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改进:

一是强化机制建设,压实公开责任。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优化信息发布、更新和依申请公开的答复流程,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发布。进一步明确各科室责任分工,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是深化政策解读,推进精准公开。积极推广图表、短视频、案例解读等通俗易懂的形式,提升政策传播效果。通过现场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常态化收集群众需求,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靶向公开”。

三是规范内容管理,提升队伍能力。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完善内容审查与动态更新维护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加强业务人员培训,重点提升政策把握、舆情回应和平台操作能力,确保信息发布安全、准确、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