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23MB1503128H/2026-138570 | ||
|---|---|---|---|
| 发布机构: | 天台县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6-06-30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普法系列|《细则》解读参保人篇-第1期
时间:2026-06-30
10:42
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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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必看!4月1日起,这些行为属于违规使用医保!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6年4月1日起施行,参保人所有医保使用行为都被纳入严格监管。不管是自己用卡,还是帮家人买药,只要触碰红线,就是违规、违法、甚至犯罪!本期讲解:个人常见医保违规行为。
一、这8种行为直接认定违规
1. 将本人医保卡、医保码交由他人冒名就医、冒名购药
2. 利用医保待遇,转卖药品、医用耗材牟利
3. 同一笔医疗费用重复报销
4. 隐瞒第三方责任、工伤费用,违规刷医保报销
5. 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慢特病、救助、异地就医等医保待遇
6. 超量购药、囤药,用于转卖、变现、换取利益
7. 长期把医保卡交给他人使用,收取好处费、返现、礼品
8. 不配合医保部门调查,隐瞒真实就医购药情况
二、政策核心解读
1.医保卡仅限本人使用,出借、出租、出售都属于违规
2.只要获取非法利益,无论金额大小,都被定性违规
3.违规不仅要退钱,还会被暂停医保结算、罚款、加强信用管理等
三、下期预告下一期我们重点讲:哪些行为直接构成“欺诈骗保”,会被罚款、拘留、追究刑责!记得关注转发,提醒家人朋友。
四、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76-83078788
举报投诉邮箱:TTJJJG830787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