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23MB1503128H/2026-138554 | ||
|---|---|---|---|
| 发布机构: | 天台县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6-06-02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工作方式灵活了,医疗保障可不能“灵活”——没有单位代缴医保,个人如何参保?缴费标准是多少?待遇和职工医保一样吗?
今天就给大家把政策讲清楚。作为灵活就业人员,你可按规定参加台州市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下同),按规定缴费,享受和企业在职职工同等的医保待遇,让您看病就医有“医”靠,安心打拼无后顾之忧!
一、缴费怎么交?基数比例全明确
【缴费基数】上一年度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的60%。
【缴费比例】8.5%(含生育保险0.5%),按月缴纳。按照目前的缴费基数4986元,每月需缴纳约423.81元。
【特别注意】灵活就业到龄延缴人员,不再缴纳生育保险。
线上缴费流程
1.如未办理参保登记,可先线上完成参保登记:登录“浙里办”APP或小程序,搜索“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或“灵活就业登记”(外地户籍需先办就业登记),按提示提交信息并完成参保。
2.参保成功后,打开支付宝或微信,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首次使用需实名认证,选择“我为自己缴”;系统自动带出参保信息,可选择“基本医疗保险”;核对费款所属期、缴费基数,确认金额;点击“下一步”→“提交”→选择支付方式完成付款。
二、待遇何时享?中断续保要注意
(一)首次参保
办理参保登记的第二个自然月,即可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例如,小王5月首次在台州市办理灵活就业参保登记,即无市域内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记录,自6月1日起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二)中断缴费
1.中断三个月(含)内参(续)保:职工医保待遇自参(续)保月起的第二个自然月开始享受。
例如,小李2月离开单位暂停参保,2-4月无职工医保缴费记录,5月再次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参保缴费,那么自6月1日起享受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2.中断超过3个月后参(续)保:职工医保待遇自参(续)保月起的第三个自然月开始享受。
例如,小王2月离开单位暂停参保,2-5月无职工医保缴费记录,6月再次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参保缴费,那么自8月1日起享受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三)欠费补缴
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中断缴费期间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恢复正常缴费的,自缴费月起的第三个自然月开始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例如,小吴3月因为个人原因忘记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5月份发现待遇中断后,进行补缴到账,那么小吴自7月1日起正常享受医保待遇,且4-6月欠费封锁期间,无法追溯医保待遇。
温馨提示
医保中断缴费期间,将暂停享受医保待遇。请大家按时足额缴费,避免医保待遇断档影响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