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1023MB1674541L/2026-138634
- 主题分类:部门文件
- 发布单位:天台县农业农村局(天台县乡村振兴局)
- 成文日期:2026-08-26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各乡镇(街道)农办: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淡水渔业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浙农产发[2026]10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新一轮养殖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提高池塘养殖标准化和综合生产能力,推动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请认真做好2026年淡水池塘高标准改造项目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乡镇街道区域内池塘养殖主体。
二、申报条件
场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区域内土地使用规划,取得《水域滩涂养殖证》(《不动产权证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其他可证明其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权证及承包合同。原则上尽量按照连片化、集中式的要求进行改造,同步开展池塘改造与尾水治理工作。
三、项目支持内容
池塘高标准改造项目重点支持开展池塘清淤、竣深、护坡、防渗,泵房、管理用房(仓库、化验室等)整修,进、排水渠(管)、闸门整修,场区道路整修,配套增氧机、水泵、投饵机、控温大棚等养殖设施设备,生产电力整修,水质检测、视频监控、增氧控制、精准投饲等系统配备等。尾水治理重点支持建设“三池两坝”、复合人工湿地、一池一渠简易模式、池塘岸基一体化模式、陆基工厂化模式等尾水处理设施或系统。
四、申报时间
截至2026年9月10日,纸质报表截至2026年9月10日,农业农村局联系人:褚欢军(0576-89358167)。
天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28日
2026年度淡水池塘高标准改造项目申报表
序号 | 实施主体 | 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实施 区块 | 所在养殖池塘面积(亩) | 池塘改造内容 | 尾水处理方案 | 绩效目标 | 总投资(万元) | 申报省补 资金 (万元) | 地方财政投入(万元) | 社会投入(万元) | 进度 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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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 - | - | - | - | ||||||
乡镇街道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注:1.项目实施主体,可以是淡水养殖主体、村经济合作社、强村公司等,表格中应依次列出具体实施主体和项目区块;
2.尾水处理设施方案一栏,应明确新建还是改造,可简要陈述设施内容。
3.绩效目标请参考项目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中的表述,提出定性、定量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