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1023002683327B/2026-138495
  • 文件编号:天交〔2026〕2号
  • 主题分类:部门文件
  • 发布单位:天台县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2026-01-06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文件下载: pdf下载>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关于同意建设104国道至大虫田公路(防火巡护道路)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6-01-28 10:45 浏览次数:

天台县人民政府福溪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要求建设104国道至大虫田公路(防火巡护道路)立项的函》(福街办函2025〕42号)文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104国道至大虫田公路(防火巡护道路),现批复如下:

1.项目名称:104国道至大虫田公路(防火巡护道路)。

2.项目地址:天台县福溪街道。

3.建设单位:天台县人民政府福溪街道办事处。

4.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起点为104国道兴业村口,终点为大虫田村,设计路基宽度为7米,路面宽度为 6米,全长约3.1千米,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森林防火设施(消防水池2只、防火警示标示牌2块)、路面工程、路基挡墙、桥梁工程道路及周边地块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5.资金筹措:项目预计总投资约3288万元(以预算审核报告为准),建设资金由省级资金补助和建设单位自筹。

6.占地规模:道路建设拟使用林地88.96亩,其中边坡拟使用林地面积53.32亩,由于边坡生态修复难度较大,边坡需办理占用林地手续(具体使用林地面积以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为准)。

7.项目建设年限:项目建设周期2年。

接文后,你单位要及时到县行政审批局办理林地使用、林木采伐报批手续,道路建设涉及耕地的,到相关部门报批或备案,报批手续完成后才能开工建设。

在道路施工建设过程中,要落实水土保持措施;要做到文明施工,注意生态保护;道路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可综合利用的渣土渣石,除用于本工程回填、路基填筑、边坡防护外,不得用于其他项目建设,不得对外出售,多余的应交回县砂管办。

附件:104国道至大虫田公路(防火巡护道路)红线图

天台县交通运输局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