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10235765392606/2026-138931
  • 主题分类:政策解读
  • 发布单位: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6-09-2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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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台县城镇排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28 08:39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当前我县城镇全域存在管网老化破损、雨污混接错接、污水漫溢、城市内涝等突出治理短板,公共与小区商铺自用排水设施管护权责边界模糊,部门、乡镇、物业运维标准不统一,“污水零直排区” 建设长效管护机制缺失,违规排水、管网破损污染等问题反复出现。为落实县委县政府城市精细化治理、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补齐城镇排水全链条管理漏洞,厘清各方管护责任,统一建设、运维、许可、应急全流程管理标准,从源头遏制污水溢流、管网病害、水环境破坏等民生问题,巩固水环境治理建设成果,保障群众居住安全与县域水体生态质量,特起草本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浙江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65号)《台州市城市排水与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台政办发〔2024〕1号)等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天台县城镇建成区、乡镇集镇排水设施运行实际编制。

三、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本办法共五章,分为总则、规划与建设、排水管理、维护与保护、附则,覆盖规划、建设、排水许可、运维保护全流程,核心政策举措分为六大块:

一是清晰划分多元主体管理权责。明确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资自规、行政审批局等部门职责,落实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属地管理责任;区分公共排水设施、小区物业、产权人自用设施管护边界,构建“部门监管、属地负责、专业运维、群众监督”共治体系。

排水许可流程:排水户向属地乡镇(街道)提交申请,属地初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审核,由县行政审批局核发排水许可证。

二是严格规范排水规划与建设刚性标准。要求全域新建项目强制落实雨污分流;新建住宅阳台、易产生污水露台应当单独设置污水管道;管网竣工验收须开展管道测绘、影像检测(CCTV),相关资料纳入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不合格不予验收;工程完工15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备案移交;对存量合流设施要求编制改造计划逐步实施。窨井井盖应当具备防坠落、防盗窃功能。

三是建立公共、自用设施分类标准化运维制度。公共排水管网功能状况普查周期12年一次,结构状况普查周期 510年一次;明确餐饮、洗车、小区、医疗等业态预处理设施应当定期清疏养护;排水户自用内部排水设施,产权人、物业自行养护,因自用设施管护不当造成管网堵塞、污水溢流的,由产权主体承担相应责任。公共排水设施养护以移交为界划分责任;产权不明排水设施由属地乡镇(街道)落实养护。

四是实施排水户分级分类许可监管。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经营性排水户应当申领排水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5 年,施工临时排水许可有效期不超过施工期限;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排水户,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平台联网,监测数据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共享;居民生活污水豁免许可;汽车修理清洗、洗浴洗涤、美容美发、餐饮等排水户必须配套隔油池、沉砂池、毛发收集池等预处理设施。

五是完善设施保护与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六类危及排水设施安全禁止性行为;排水设施冒溢堵塞,运维单位接到报告立即处置并上报主管部门;确需暂停排水,应当提前 24 小时通知排水单位;大范围暂停排水要报告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告;主管部门、运维单位分级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排水户发生突发事故危及管网安全要第一时间处置上报。

六是构建多元化资金保障体系。公共排水设施建设运维加大公共财政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乡镇(街道)、开发区管辖排水设施运维经费自行承担;小区、商铺自用设施改造运维资金由产权主体自筹;排水管理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四、适用对象

适用范围覆盖天台县全县行政区域内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建设、管理活动;

管理对象包含三类:

1. 主管部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行政审批局等相关职能单位;

2. 运维主体:城镇排水运营养护单位、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商业综合体、沿街商铺、厂区产权所有人;

3. 排水经营户:工业企业、建筑工地、餐饮、医疗、洗车、美容美发等各类经营性排水户。

五、注意事项

1.建设环节:新建、改造建筑项目必须同步落实雨污分流,阳台露台按规范配建污水管道;排水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 “三同时”,未竣工验收合格,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地下管网落实竣工、跟踪测绘,测绘成果纳入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2.运维环节:产权单位、物业落实预处理设施定期清疏,留存运维台账;发现管网堵塞破损、污水外溢第一时间处置上报;公共管网按周期开展功能性、结构性普查检测。

3.排水许可:经营性排水户按规定申请排水许可,先由属地乡镇(街道)初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审核,县行政审批局核发证书;许可证到期及时延续,施工临时排水许可不得超过施工工期;重点排水户不得擅自关停在线监测设备。

4.应急与设施保护:严禁向管网倾倒剧毒、泥浆、油脂、渣土等危险物质;工程施工影响公共排水设施安全,应当制定保护方案;拆除改动公共排水设施须报综合行政执法局审核;突发管网冒溢、泄漏立即抢修上报。

5.时限要求:排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15日内完成资料备案;暂停排水作业提前24小时通知相关排水单位;排水许可证有效期5年,施工临时排水许可不超施工期限。

六、关键词解释

1.公共排水设施:政府投资建设,面向公众使用的排水设施,包含市政主次管网、污水泵站、污水处理厂、雨水调蓄池、检查井、雨水篦等;已移交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运维单位养护,未移交由建设单位负责。

2.自用排水设施:小区、商铺、厂区产权人自建专用排水设施,含小区内部管网、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等,管护责任由产权人或物业自行承担。

3.雨污分流:将雨水、污水分管道收集输送处理,防止雨水污水混排。

4.排水许可:工业、餐饮、医疗等经营性排水户向城镇公共管网排污,经属地初审、主管部门审核,由行政审批部门核发排水许可证,未取得许可不得排污。

5.重点排水户:工业、医疗等排污风险高排水主体,开展水质在线监测,落实重点监管。

6.一般排水户:餐饮、洗车、美容美发、旅馆洗涤等六小行业经营户,实行日常监管抽查;居民生活排水豁免许可。

7.CCTV管道检测:管道内窥检测,排查管网变形、渗漏、错接,作为竣工验收、周期性普查的技术手段。

七、新旧政策差异

我县此前无统一覆盖全县城镇排水全链条管理专项文件,仅执行国家省市通用条例。本次办法主要变化:

1.管理范围:覆盖全县行政区域城镇排水管理,农村生活污水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2.权责体系:厘清部门职责,明确执法、住建、资自规、生态环境、乡镇(街道)、物业、产权人责任边界。

3.运维标准:明确管网功能普查12年、结构普查510年硬性周期;明确预处理设施运维责任,明确产权主体损坏管网承担责任。

4.许可流程:明确“乡镇(街道)初审→综合行政执法局审核→行政审批局发证”的完整流程,区分5年正式许可、施工临时许可。

5.资金机制:明确县级、乡镇、产权主体三级资金来源,鼓励引入社会资本参与。

6.应急机制:统一抢修、暂停排水公告上报流程,分级制定应急预案,补齐应急制度短板。

八、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中心

解读人:洪峰

联系电话:0576-8391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