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10235765392606/2026-138722
  • 文件编号:天政办发〔2026〕7号
  • 主题分类:政策解读
  • 发布单位: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6-04-20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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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6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24 08:46 浏览次数:

1.《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6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出台的背景意义和起草过程?

答:依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制定机关应当定期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全面清理;重点评估清理已施行5年以上和试行2年以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不符合《民营经济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有关规定等不公平对待企业内容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并公布。2026年1月29日,县司法局起草了《关于开展2026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单位对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29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根据各起草单位报送的清理建议,县司法局经过认真审查、核对,并和各责任单位反复确认。于2月25日印发《关于征求2026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意见的函》,2月25日至3月4日在县政府网站上征求意见,收到0条意见;2月25日至3月5日征求各单位意见,收到0条意见;2月25日至3月6日,向各分管县领导征求意见,收到0条意见。

最终确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72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

2、《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6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出台的依据是什么?

答:该文件依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制定。

3.《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6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有哪些?

答:最终确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72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

四、主要内容

1、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72件)

2、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8件)

包括:(1)已出台新政策3件;

(2)现依据上位法执行的1件;

(3)已执行完毕的1件;

(4)情势变更2件;

(5)文件无存在必要的1件。

3、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9件)

包括;

(1)已出台新政策5件;

(2)已到有效期的4件

4、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5件)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联系方式?

答:本政策解读机关:天台县司法局。

解读人:童美华。

联系方式:0576-83173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