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002683132H/2025-1367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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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5-09-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第2025118号提案的答复
城建环境资源组,余军、张兴龙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重点排查我县20年以上危旧房屋,推动旧城区块改造的建议》提案,现答复如下:
为助力和合名城建设,我县近几年一直在有条不紊地推动旧城区块改建。
首先,你们提出的“建议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危旧住宅进行一次全面结构安全隐患排查,防止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我县对此一直特别重视,结合城镇房屋第三次大排查,城镇自建房排查采用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街道进行排查,目前已安排27名技术人员,分8小组开展排查。全县共排查城镇房屋24139幢,排查率100%。农村自建房采用网格员进行排查,现已对人员完成培训工作,目前已安排857名排查人员开展排查。全县共排查自建房173785幢,排查率100%;已排查经营性自建房8487幢,排查率100%。根据实际工作,我局开展城镇居民住房保险级房屋动态监测服务项目,定期对参保城镇房屋进行巡检,并对西兴路1号等重点房屋安装倾角传感仪,利用科技手段24小时进行监测。全县目前共安装倾角传感仪32台,数量逐年递增。结合往年经验,2026年将开展城镇房屋第四次大排查。
其次,对于建议县政府调整原有拆迁方法,变自己组建部门拆建为监管老城拆建的方案与目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条例的规定不符。根据国务院条例与省条例的规定,旧城区改建需按照法定流程实施。关于建议中所提到的原城乡建筑公司联建房、龙舌口小区和东湖小区等重点危旧房屋,我县也在逐步安排征收改造,其中龙舌口小区已于去年完成房屋征收,原城乡建筑公司联建房和东湖小区也已列入今年的年度征收计划,接下来由县政府根据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决定具体实施方案。
感谢你们对我县房屋征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天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汤柳倩
联系电话:13566679652
天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