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苍山产业集聚区中心公墓项目的(征求意见稿)

本次征集开始时间:2025-09-29 结束时间:2025-10-30

公告内容 草案全文 草案解读 我要提意见 决策正式文本

根据2025年度天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将《天台县苍山产业集聚区中心公墓项目》(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发表意见,公开征求时间为9月29日——10月30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来电反馈至坦头镇人民政府,联系人:范俊,联系电话:0576-83710223。

2.信函邮件反馈可邮寄至天台县坦头镇迎春路9号,邮编:317206,在信封正面备注“征求意见”字样。

3.电子邮件反馈至天台县坦头镇人民政府,邮箱:478226911@qq.com。

4.通过【我要提意见】在线反馈。

天台县坦头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9日

天台县苍山产业集聚区中心公墓项目(苍山产业集聚区公益性生态公墓)位于坦头镇市山村地块,东至溪南山,南至市山,西至市山,北至市山。用地约20.51亩,建设公益性公墓2200余个,分两期实施,同步建设配套用房、台阶、步行道、挡墙、道路及排水沟等工程。

本公墓项目资金自筹,投资估算1200万元,工程概算12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8622757元。

建设规模:陵园墓葬区一期5519.6㎡(约8.3亩),分为974个双墓穴;二期8154.7㎡(约12.23亩),分为1258个双墓穴;105㎡砖混结构配套用房,停车位26个;墓穴之间用侧柏隔开,台阶步道采用芝麻灰荔枝面石板铺设,停车场及道路采用4.5MPa的水泥混凝土路面;地质灾害边坡挡土墙等。

一、制定的基本情况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天台县苍山产业集聚区中心公墓项目主要服务于周边村社,是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同时保障重点工程顺利推进的必要项目。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解决周边村社坟墓下葬及迁移需求。

二、起草过程和制定依据

(一)起草过程:本项目经天台县民政局以天民政〔2025〕45 号批准后,坦头镇结合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初步完成方案编制工作。

(二)制定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民政部《关于公墓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推进城乡殡葬改革和公墓建设的意见》,起草本次文件。

天台县坦头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9日

决策正式文本尚未形成,请稍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