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天台山旅游集团下属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意见的通知

本次征集开始时间:2025-09-10 结束时间:2025-10-11

公告内容 草案全文 草案解读 我要提意见 决策正式文本

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浙江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等文件规定,为提升景区服务质量,规范景区停车场收费行为,现对于天台山旅游集团下属天台山景区(含游客中心、国清景区、石梁景区)、天台山大瀑布(琼台仙谷)景区、华顶景区、寒山景区等停车场在履行价格调查和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县发改局起草了《关于调整天台山旅游集团下属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2025年9月10日—10月11日。

1.来电反馈至天台县发改局,联系人:章璐,联系电话:0576-83930687。

2.邮件反馈至天台县发改局,电子邮箱:ttxfgjsfk@163.com。

3.信函反馈可邮寄至天台县玉龙路1号行政中心1611室,邮编317200,在信封正面备注“征求意见”字样。

4.通过【我要提意见】在线反馈。

为方便联系,反馈意见时敬请预留联系方式。

天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10日

浙江天台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核定天台山旅游集团下属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

为提升景区服务质量,规范景区停车场收费行为,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浙江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等规定,现将天台山旅游集团景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适用范围

天台山游客中心停车场、国清景区停车场、石梁景区停车场、天台山大瀑布(琼台仙谷)景区停车场、华顶景区停车场、寒山景区停车场。

二、收费标准

 

   

  

7座及以下(蓝牌)

1小时内免费

24小时为一个计费周期,周期累加结算。

超过1小时10/·

7座以上(黄牌)

1小时内免费

超过1小时20/·

备注:你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以上标准基础上适当下浮或者免收停车费。

三、免费停放车辆

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环卫清运车、医疗救护车、献血车、市政公用设施养护车、政府执法车等,以及处置突发应急事项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四、你公司应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价格公示及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五、以上收费标准自2025年**月**日起执行。

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浙江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等文件规定,为提升景区服务质量,规范景区停车场收费行为,在履行价格调查和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县发改局起草了《关于调整天台山旅游集团下属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决策正式文本尚未形成,请稍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