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天台县2025年第2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意见的通知

本次征集开始时间:2025-08-25 结束时间:2025-09-01

公告内容 草案全文 草案解读 我要提意见 采纳情况反馈 决策正式文本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进一步做好土地征收工作,根据《浙江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与审核办法》(浙自然资规〔2024〕5号),天台县正编制《天台县2025年第2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目前已初步完成《方案》编制工作,整体概况如下:

本《方案》共包括6个开发片区,土地总面积74.9677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24.3745公顷,耕地面积18.9011公顷,建设用地面积50.1745公顷,未利用地面积0.4187公顷,拟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面积0.1599公顷。

成片开发区域全部位于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片区基本符合以商业、住宅项目为主的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用地比例高于40%,以工业项目为主的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用地比例高于25%的要求。未到达公益性用地比例要求的片区所在区块周边配套设施较为成熟,公共服务功能较为齐全,片区与周边区块公益性用地配套使用可符合公益性比例要求。

现就《天台县2025年第2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向社会征询意见。如有建议或修改意见请及时反馈。


附件:1、天台县2025年第2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表格.xlsx

2、天台县2025年第2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片区位置示意图.pdf


公告时间:2025年8月25日-2025年9月1日

1.信函反馈可邮寄至天台县工人东路111号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317200,在信封正面备注“征求意见”字样。

2.来电反馈至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陈建峰,联系电话:0576-83979019。

3.邮件反馈至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箱:584411717@qq.com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25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进一步做好土地征收工作,根据《浙江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与审核办法》(浙自然资规〔2024〕5号),天台县正编制《天台县2025年第2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目前已初步完成《方案》编制工作,整体概况如下:

本《方案》共包括6个开发片区,土地总面积74.9677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24.3745公顷,耕地面积18.9011公顷,建设用地面积50.1745公顷,未利用地面积0.4187公顷,拟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面积0.1599公顷。

成片开发区域全部位于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片区基本符合以商业、住宅项目为主的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用地比例高于40%,以工业项目为主的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用地比例高于25%的要求。未到达公益性用地比例要求的片区所在区块周边配套设施较为成熟,公共服务功能较为齐全,片区与周边区块公益性用地配套使用可符合公益性比例要求。


一、制定的基本情况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全面贯彻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推动土地资源要素向重大平台、优质项目倾斜,促进土地空间复合利用,着力提高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推进天台县2025年第2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保障天台县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加强土地征收管理。

二、起草过程和制定依据

(一)起草过程:7月份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关于要求报送天台县2025年第2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项目的通知》,8月结合天台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实际用地需求初步完成方案编制工作。

(二)制定依据: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起草本次文件。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25日   

2025年8月25日-2025年9月1日,我局在天台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就《天台县2025年第2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0条, 采纳0条;不采纳0条。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2日

决策正式文本尚未形成,请稍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