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台县水利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征求意见

本次征集开始时间:2025-08-13 结束时间:2025-08-22

公告内容 草案全文 草案解读 我要提意见 采纳情况反馈 决策正式文本

根据我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天台县水利局对2024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了清理工作,拟定了《天台县水利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或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天台水利局对来信来访者的姓名和单位严格保密。公示期限为2025年8月13日至8月22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信函反馈可邮寄至天台县赤城路225号天台县水利局,邮编:317200,在信封正面备注“天台县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示征求意见”字样。

2.来电反馈至天台县水利局,联系人:夏敏,联系电话:0576-83170746

3.邮件反馈至天台县水利局,邮箱:mistymessage@126.com

4.通过【我要提意见】在线反馈。

天台县水利局

2025年8月13日

天台县水利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县司法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县水利工作实际,我局对2024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我局继续有效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本通知自2025年  月  日起施行。

附件:1、天台县水利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天台县水利局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天台县水利局

2025年  月  日

附件1:

天台县水利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统一编号

1

关于进一步明确天台县小型小利工程管理单位(管理责任主体)主要职责的通知

天水电〔2016〕142号

JTTD18-2016-0002

2

关于印发《天台县水利水电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天台县水利水电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

天水电〔2016〕184号

JTTD18-2016-0004

3

天台县小型水库山塘物业化管护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天水电〔2017〕150号

JTTD18-2017-0002

4

关于印发《天台县小型水库、山塘安全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水电〔2018〕16号

JTTD18-2018-0001

5

关于公布县级河道名录的通知

天水电〔2018〕138号

JTTD18-2018-0002

6

关于印发《天台县重大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天水电〔2018〕181号

JTTD18-2018-0005

7

关于建立天台县水资源长效管理制度的通知

天水电〔2018〕191号

JTTD18-2018-0006

8

关于印发《天台县水利工程标准化物业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天水电〔2018〕192号

JTTD18-2018-0007

9

天台县水利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天水利〔2020〕52号

JTTD18-2020-0001

10

天台县水利局关于公布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结果的通知

天水利〔2020〕58号

JTTD18-2020-0002

11

天台县水利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天水利〔2021〕105号

JTTD18-2021-0002

12

天台县水利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天水利〔2022〕146号

JTTD18-2022-0001

13

关于印发《天台县水利局小额项目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

天水利〔2023〕106号

JTTD18-2023-0001

14

天台县水利局关于印发《天台县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天水利〔2023〕208号

JTTD18-2023-0002

15

天台县水利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天水利〔2023〕218号

JTTD18-2023-0003

16

天台县水利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天水利〔2024〕208号

JTTD18-2024-0001

附件2:

天台县水利局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统一编号

1

关于规范我县水利发电行业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的通知

天水电〔2014〕151号

JTTD18-2014-0003

2

关于我县公共供水企业、原水企业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水电〔2015〕61号

JTTD18-2015-0001

一、《天台县水利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出台的背景意义和起草过程?

答:依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制定机关应当定期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全面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并公布。县水利局对2024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1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在局内部反馈清理建议的基础上,最终确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6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二、《天台县水利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出台的依据是什么?

答:该文件依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制定。

三、《天台县水利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有哪些?

答:最终确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6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现依据上位法执行的2件)。

四、主要内容?

答:1、天台县水利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6件);

2、天台县水利局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天台县水利局

2025年8月13日

《天台县水利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8月13日在天台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2025年8月13日-2025年8月22日的公示期,截至8月26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天台县水利局

2025年8月26日

决策正式文本尚未形成,请稍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