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230026833949/2025-135345
发布机构: 天台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5-08-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天台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6号建议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5-08-13 09:00 来源: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陈新、王秀丹、 俞益挺、 张文彬、胡大满等代表:

你们在天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06号《关于农村居家养老照料中心运营方面的建议》已收悉,该建议案切中我县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所提出的2点建议,方向明确、措施切实可行,与我们当前工作目标高度契合,有力推动了我们相关工作的开展。经认真研究,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一、深入摸排助餐需求,扩大服务覆盖。上半年,各乡镇(街道)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询问、集中登记等多种方式开展助餐需求排摸,详细了解各村老年人数量、年龄结构、身体状况以及助餐需求意愿等信息,并建立了详细的需求台账。目前,已完成对全县山区乡镇的初步摸排,为后续制定助餐服务规划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按照《关于印发〈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的通知》(民发〔2023〕58号)文件精神,老年助餐实行有偿服务原则,建立“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筹资机制,支持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提供稳定可持续的服务,将有条件且老年人助餐需求强烈的村优先纳入助餐服务建设计划。同时,鼓励村集体自筹资金、接受社会捐赠等方式补充助餐服务资金。当前,我县已有41家老年食堂开火经营服务,数量位列北三县之首,预计今年年底,我县将新增9 个助餐服务点,进一步扩大助餐服务的覆盖面。

二、完善运营管理机制,提升服务质量。根据《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台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等法规规定,出台《天台县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实施方案(试行)》(天民政〔2023〕84号),由乡镇(街道)统一招标,按程序甄选优质服务企业入驻我县,明确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考核办法。现我县居家养老服务接轨全省各地先进地区做法,每月定期提供免费理发、血压测量、测血氧的基础上,增加修剪指甲、帮助磨剪刀等生活便民服务,适时开展康复护理、心理慰藉、文化娱乐等实质性照护服务项目。以往由村(社区)自我运营的服务项目单一等短板得到有效解决,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明显增强。

三、加强政策资金监督,确保规范使用。建立服务质量评价体系,规定第三方服务机构中标后,向乡镇(街道)提出服务计划、方案等,经乡镇(街道)审核同意后开展服务活动;乡镇(街道)建立服务活动工作联系群,服务企业开展服务提前1天在群里进行公告,活动中上传照片、视频等现场场景,接受各村干部监督;另外,每季度由乡镇(街道)召集老年人协会、两代表一委员、老年人及其家属等多方参与评价,每季度对第三方机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分。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机构,扣除运营经费直至终止服务合同,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另外,通过数字化手段开展监管,服务企业在开展服务活动中,将活动照片、视频等上传至台州市居家养老服务监管平台,采用定位功能等落实监督管理。

感谢你们对我县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天台县民政局

联 系 人:裘雪松

联系电话:83930532

天台县民政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