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0026833949/2025-1353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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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天台县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5-08-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芦小明、许群芬、 张光、 周雪飞、 姜礼掌、 陈立明、 陈斌、 陈国婿、齐孝桧、 赵祖伟、 邱威高、齐名辉、 许春苗、 陈英、 叶新棵等代表:
你们在天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55号《关于要求财政补贴职工养老问题的建议》已收悉,该建议案切中我县职工养老面临的问题,提出的2点建议立足我县实际、意义重大,给我们很好的启示。此建议案由民政局主办,经认真研究,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一直以来,政府非常重视各类民生问题,职工养老问题也是关心和支持重点领域,特别是养老方面政策也在不断的完善中,如现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困难老年人补贴、助餐补贴机制建设、社区养老设施建设、适老化改造、长护险的实施及计生家庭特别扶助等各类扶持补助补贴政策的陆续出台,财政也积极配合优先保障相关政策资金。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对养老服务方面的政策不断完善,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的持续的投入,各项配套设施的不断完善,养老问题也会越来越好。
一、加大财政投入改造提升普惠型养老机构。建立政府支持、企业让利、家庭付费、社会参与,实现连续性更强,主要惠及中低收入老年人的服务供给机制,让我县老年人住得起、住的好。一是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与质量。县政府出台《天台县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对普惠型机构改造提升给予资金补助,普惠型养老机构是指自愿接受政府指导价(自理老人入住费用为1200-1500元/月,护理老人最高不超过3000元/月),通过申请、改造提升,经验收后,按改造资金投入的50%进行补助,最高不超30万元,主要从服务环境改善、服务价格普惠及服务水平提质三方面改造提升。二是奖励补助激励养老服务提质升级。已委托第三方每季度开展普惠型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估,并会同乡镇(街道)组织检查评估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4个档次。根据评估结果,被评为优秀、良好、合格的,分别按入住老人数给予养老机构每月500 元/人、每月 300 元/人、每月 100 元/人奖励,不合格的不予奖励,连续两年不合格的予以取缔关停。三是评级奖励做好养老护理员管理。开展养老护理员“五好评级”活动,获评“三好”以上护理员每月给予 300-800 元奖励,在季度评价为“优秀”“良好”的养老机构中产生。
二、强化政策落实保障职工养老权益。①全面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已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要求,规范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并及时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及时足额拨付财政补贴资金,保障养老保险基金平稳运行。②全面落实全县高龄津贴补助。年满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60元;年满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800元。高龄津贴发放从老年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起,至老年人辞世的当月止。至24年底,全县18384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享受高龄津贴。
感谢你们对我县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天台县民政局
联 系 人:裘雪松
联系电话:83930532
天台县民政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