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统计局关于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程序的公示
时间:2025-07-08 10:50 来源:县统计局 浏览次数:

天台县统计局行政执法主体情况表

执法主体

天台县统计局

执法区域

天台县

法定代表人

郑日

办公地点

天台县始丰街道玉龙路1号行政中心15楼

执法主体
  类别

法定行政机关

监督电话

0576-83930763

83930761

主要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天台县统计局行政执法人员登记表

姓名

单位

执法证号

陈卫新

天台县统计局

11100533001

陈晓望

天台县统计局

11100533002

陈梦娇

天台县统计局

11100533003


天台县统计局行政执法程序

(一)确定检查单位:综合运用全面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确定检查单位。

(二)拟订检查方案:包括检查的内容、依据、时间和组织形式。

(三)通知被检查单位:实施统计执法检查之前,应提前通知被检查单位,告知检查机关的名称,检查的内容、范围、时间,对被检查单位的具体要求。

(四)实施检查工作:出示执法证,并按照拟订的检查方案实施检查。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1)未发现统计违法行为的,应作出统计执法检查结论并告知被检查单位;

(2)统计违法行为轻微的,向被检查单位作出《限期改正通知书》或者给与当场警告;

(3)统计违法行为情节较重需要立案查处的,依照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程序办理,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