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28号)
时间:2025-07-21
09:49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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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荔枝味果肉风味饮料;被抽样单位:天台县录平超市;抽检编号为DBJ25331000300431306ZX;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71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购进上述荔枝味果肉风味饮料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其他合格证明的行为。当事人销售上述菌落总数超标的荔枝味果肉风味饮料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属于经营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一、对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给予警告;
二、对当事人经营不合格荔枝味果肉风味饮料的行为:处以3000元罚款。
(天市监处罚〔2025〕135号)。
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