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002683239W/2025-13416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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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县国资办) | 发文日期: | 2025-07-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21〕51号)等文件,经本户申请、乡镇初审,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列入2025年度搬迁计划的石梁镇太平村青思岙自然村31户90人,原住房已全部拆除,统一在赤城街道下山移民安置区安置。拟拨付石梁镇太平村青思岙自然村异地搬迁补助资金共135万元。现将石梁镇太平村青思岙自然村异地搬迁拟补助对象名单及补助金额(详见附件)向社会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项目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公示期从2025年7月2日起至2025年7月8日止。监督电话:12317或0576-83883176,通讯地址:浙江省天台县飞鹤路189号。
天台县财政局
2025年7月2日
附件:石梁镇太平村青思岙自然村异地搬迁到户补助资金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