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坦头镇行政执法主体清单
时间:2025-07-11
16:05
来源:坦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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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主体:天台县坦头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胡伟
执法主体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执法区域:天台县坦头镇
办公地点:天台县坦头镇迎春路9号
监督电话:0576-83710223
邮编:317200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浙江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浙江省城市景观风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