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10235765392606/2025-133578
- 文件编号:天政发〔2025〕5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JTTD00-2025-0002
- 主题分类:县政府、县府办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单位:天台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5-06-04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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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天台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2025年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持续向好,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浙政发〔2025〕3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台政发〔2025〕5号),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由县科技局牵头)
锚定高水平建设创新型城市战略目标,推动教育强县、科技强县、人才强县一体化改革与建设,逐步构建天台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为奋力谱写现代化和合名城提供强劲动力、奠定坚实基础。2025年,全县财政预算安排0.45亿元,主要支持科学技术发展、人才引育等领域。
(一)强化科研成果吸入机制。积极对接高校院所科研成果资源,打通“先用后转”渠道,鼓励企业与高校(军工院所)、科研院所(含科技系统批准转制企业)、校地共建的实体研究院开展技术交易活动,且完成技术合同交易平台和“揭榜挂帅”平台登记的,按合同实际支付经费给予一定补助。同一个项目只补助一次。
(二)推动科创平台提质增效。实施科创平台提能造峰行动,优化考核督导机制。支持创新能力突出的企业积极参与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实施“政企校+平台+产业链”合作对接机制,规范实体研究院、杭州科创飞地运行管理,深化校地合作模式,支持产业链“链主”企业牵头承担省级及以上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任务,积极申报科技计划项目承担技术攻关工作。
(三)支持全链条技术攻关。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活动,在完成的科技攻关项目中,择优选择不超过10个项目,分别给予项目承担单位不超过5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企业加大投入开展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研发活动,按照年度研发费用投入总量或增量分类分档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
(四)全力实施科技创新重大项目。突出加强科技基础能力的高能级科创平台和科技基础设施项目、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项目谋划,积极向上争取要素资源,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科创强基重大项目。
(五)强化财政资金保障。聚焦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优化资金投向投量,完善教育、科技、人才、产业的支持方式。
(六)实施科学教育提升工程。开展中小学科学教育“十大行动”,全方位提升科学教育质量,举办2025年中小学科技节。加强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在教育领域深层次应用,倡导探索技术赋能大规模因材施教、创新性教学的有效途径。
(七)推动人才资源有序流动。落实开展“唯帽子”专项整治,持续完善人才创业企业进出、管理、考核政策。探索实施“双聘”流动机制,推动高层次人才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间交流共享。探索市场主体、人才团队联合攻关机制,引导链主型企业、领军企业整合上下游企业创新资源和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力量,协同开展战略研究和技术攻关。在年度人才计划遴选工作中,突出实质性贡献,支持柔性引才用才、交流共享。
二、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由县经信商务局牵头)
扎实推进“智造名城”建设三年行动,实施“工业突破”工程,开展工业十大新行动,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形成天台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2025年,全县财政预算安排0.31亿元,主要支持新型工业化和先进制造业集群高质量发展。“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相关人才入选人才计划比例不低于60%,新增高新技术企业8家以上,新增数字技术工程师10名以上、制造业技能人才1380人。
(八)因地制宜布局新质生产力产业赛道。聚焦汽车零部件、橡塑、产业用布、汽车用品、生物医药和食品饮料等赛道,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聚焦轨道交通、特色新材料、智能物联仪表等赛道,推动新兴产业培育壮大。聚焦低空经济、合成生物、机器人、算力等赛道,推动未来产业前瞻布局。县级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支持相关产业集群强链补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持历史经典产业再创新辉煌,推动铁皮、乌药等产业不断嫁接“新技术”、拓展应用“新模式”、跨域促进“新融合”,打造城市特色经典产业品牌。
(九)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优化县级技术改造资金支持重点,给予生产性设备4%以内补助,其中信息技术产品项目设备、橡胶行业的全自动炼胶设备、产业用布行业的全自动生产线和新能源汽车专用零部件及配套充电设施主要生产设备,最高可按6%给予补助;经免税确认的先进进口设备、工业机器人,最高可按12%给予补助。发挥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再贷款金融工具引导作用,争取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
(十)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大力实施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政策,继续落实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对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3%的企业强化要素保障。健全国有企业研发投入考核机制,研发费用最高可按150%在利润中加回。
(十一)加快数实融合发展。深化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依托省级数字化改造试点和桐乡共富数改帮扶试点,实施一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打造一批智能制造行业数字化改造标杆企业。对列入省“未来工厂”名单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省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最高可按其项目当年技改实际投资额的12%给予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对列入省“未来工厂”试点名单、省“未来工厂”名单的企业,最高分别可按其项目当年技改实际投资额的15%、20%给予补助,不超过300万元、500万元。
(十二)支持龙头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企业培育“12122”计划,做大做强一批链主企业、雄鹰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对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一次性最高50万元补助;认定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5万元补助。认定为省雄鹰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20万元补助。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的,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50万元、20万元补助。用好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和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工具,支持上市公司做大做强。
(十三)强化工业用地供应服务保障。深入开展“破五未提六率”行动,盘活低效用地500亩以上,供应工业用地1000亩以上。加大中小企业用地保障,每年出让的工业用地中,50亩以下的中小企业用地比例不低于40%。
(十四)强化助企服务。落实中小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阶段性拓展至中型企业,力争新增无还本续贷20亿元左右。牢固树立“无事不扰、有需必应”理念,开好助企服务直通车,深化小微你好、驻企专员等活动,切实帮助企业破难解困,为经营主体减负5亿元以上。
三、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
加快构建天台特色现代服务业体系,推动生产性服务业提质增效,深入开展消费提振专项行动,全方位扩大内需。2025年,全县财政预算安排0.19亿元,聚焦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主要支持商贸物流、文化旅游、金融服务等领域。
(十五)更大力度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汽车置换更新,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1.5万元/辆、燃油车最高补贴1.3万元/辆。家电补贴由8类扩围至12类,一级、二级能效家电分别按20%、15%补贴,最高补贴2000元/件。智能家居扩围增加普通成品家居(床、桌椅等),按售价15%补贴,最高补贴2000元/件。电动自行车按新车购价40%补贴,最高补贴1200元/件。手机等数码产品,按售价15%补贴,最高补贴500元/件。简化优化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等补贴申请程序,最大程度便利消费者。
(十六)持续做旺消费。打造千万级核心大景区1个,建成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150个以上,举办“浙里来消费”系列促消费活动5场以上。加大首发经济、冰雪旅游、演艺经济、游船旅游、入境旅游等优质消费供给,持续加大促进消费政策支持力度。全域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全年举办省级以上体育赛事5场以上。
(十七)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实施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谋划启动天台城乡冷链物流园项目前期工作,新增物流用地不低于50亩,推进天台中通快递园二期建设,加快坦头镇快递园项目完成供地开工。继续开展入园物流仓储企业租赁运营面积补助工作。
(十八)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鼓励物流企业上等级,首次获得国家AAAAA、AAAA、AAA、AA级的物流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5万元。争创供应链创新试点,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供应链创新试点的企业机构,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推动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对新列入国家级、省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单位的,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
(十九)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适度扩大文旅产业用地供给,对已完成项目前期和土地政策处理的文旅项目优先保障用地。鼓励城区内转型退出的工业用地根据相关规划用于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用地申请使用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的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充分利用废弃地、荒山、荒地、荒滩等低效用地,多渠道多方式供应旅游用地。对个人出租住房经营乡村旅游的,按照规定予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二十)做强服务业平台和主体。支持符合条件的战略支撑型、产业赋能型、生活美好型重大服务业项目申报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争取用地指标保障。加大服务业和经贸领域中央预算内资金等争取力度,优先推荐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内企业申报国家服务业专项资金。首次被认定为省、市服务业重点企业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首次被认定为省服务业旗舰企业、龙头企业、行业领跑企业的,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首次被认定为市服务业龙头企业、行业领跑企业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四、推进交通强县建设(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
推进交通强省建设。2025年,全县财政预算安排0.04亿元,主要支持公路建设、客货物流、公路养护等领域。
(二十一)推进航运浙江建设。开展始丰溪航道工程线位研究,推动始丰溪航道工程前期工作。
(二十二)加快低空经济发展。支持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发展。聚焦低空经济新赛道,紧扣“低空+物流”“低空+医疗”“低空+公共服务”“低空+农业”等,全力配合做好产业发展配套服务,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可推广的应用场景。
(二十三)加快完善公路、铁路基础设施建设。开展金台城际铁路前期工作推进,与已建成的“一纵”即2021年底已建成通车的杭台铁路形成“一纵一横”高铁线汇合地,步入双高铁时代。推进甬金衢上高速公路前期工作,规划研究宁天临高速公路,与已建成的“两纵”上三高速和杭绍台高速共同形成天台“井字形”高速骨架。加快207省道、315省道、316省道改建工程前期工作,与104国道、已开工的314省道形成“两纵三横”国省道网。
(二十四)推动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创新。建立可提前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库,允许入库项目在工可阶段以全过程咨询服务方式招标。
(二十五)稳步推进交通惠民。推进“四好农村路”2.0版建设,新(改)建7.8公里,大、中修90公里,加速推进龙溪、雷峰、三州三个山区乡镇通三级公路建设。深化客货邮融合发展,新增农村物流综合性服务站点8个,开通客货邮融合线路2条。
五、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由县经信商务局牵头)
锚定“提升资源配置力、全球辐射力、制度创新力、国际竞争力”目标,聚焦增强“话语权、定价权、规则权”,以财政政策为杠杆,全面推动高能级开放强县建设。2025年,全县财政预算安排0.18亿元,主要支持开放型经济、稳外贸等领域。
(二十六)提升开放平台能级。加快推进新一轮开发区整合优化,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增强开发区产业承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形成产业集聚和创新发展优势。
(二十七)积极推进外贸拓市。持续配合市局开展“百展千企拓市场”行动,全年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会100场次以上、参展企业100家次以上。全年支持重点展会100个以上,对展位费给予最高全额补助。持续优化外贸企业金融服务,进一步扩大小微统保平台纳统企业范围,降低保费费率,提高赔付限额;对上年度出口额700万美元以下的小微统保平台企业给予保费全额补助,对其他企业给予保费的80%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企业积极应对贸易摩擦,对企业参加境内外贸易救济案件应对活动给予发生律师费的70%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100万元。对省鼓励进口产品和技术目录内的先进产品技术等给予贴息支持。
(二十八)积极培育外贸新模式。支持台州国际直采集采中心实施“市场采购+N”改革,推动市场采购健康发展。加强与台州(路桥)国家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区联动,争取天台货天台集台州出。鼓励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支持市二手车出口联盟发展,支持推进市二手车出口集散高地建设工作。
(二十九)做强跨境电商进出口。加快培育跨境电商主体,推广跨境电商平台应用,推动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全年跨境电商出口增长60%以上。完善跨境电商生态,推进9810出口退税“离境即退税,销售再核算”创新服务。支持跨境电商品牌建设,对申报省级财政专项激励的项目给予指导。
(三十)提升展会影响力。大力发展会展经济,出台县级商务重点展会目录。
(三十一)大力吸引和高质量利用外资。深入挖掘外资资源,拓展外资引进路径,全年争取到位外资2400万美元以上。面向全球天商推介招商资源,加快推进天商大会签约项目落地工作。
(三十二)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国际竞争力。积极培育民营跨国公司省级“领航企业”,支持企业将天台总部打造成全球运营管理中心和设计研发中心。引导企业运用市级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市级跨境投资服务联盟,促进企业海外抱团发展。支持企业合理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带动产品、装备、标准有序“走出去”。
六、全力扩大有效投资(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
坚决落实“以项目看发展论英雄”,深入实施扩大有效投资“百日攻坚”行动,集中力量抓好县重大建设项目155个以上,完成年度投资110亿元以上,全面加强资源要素保障,消化批而未供土地600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500亩。2025年,全县财政预算安排4.09亿元,围绕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等方面,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卷、增发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对重大项目的支持。
(三十三)更大力度营造投资环境。2025年全县计划供应建设用地2000亩,力争甬金衢上高速公路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保障省级及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418亩。
(三十四)强化项目攻坚力度。深入开展“项目突围”工程,推进项目提速攻坚,全力推动投资稳定增长。开展项目储备提质,新谋划重大项目100个以上,其中亿元上项目50个。
(三十五)全力争取上级政策支持。积极向上争取国家、省、市各类专项资金对重大项目的支持,全年力争“两重”“两新”“中央预算内资金”5亿元以上,各类政府债券资金50亿元以上。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争取2025年政策性开发性银行中长期项目贷款。梳理盘活存量资产,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
(三十六)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力度。认真落实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提效、重大项目推介、投融资支持等方面措施,做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和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项目储备和贷款投放,鼓励和引导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间投资合理增长。
(三十七)强化能源要素保障。对列入省“千项万亿”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的重大项目,建立“一对一”服务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新上项目,允许通过购买省外绿证等形式平衡所需能耗。加强能源供应保障,切实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保障全社会电量共计25亿千瓦时左右、天然气供应3500万立方米左右。
(三十八)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市场化安置政策,鼓励被征迁人选择市场化安置方式,进一步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提振房企拿地信心。同时加快城区推地节奏,增加城区房源供应,提升改造地块开发品质,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做法,坚持以县域为基本单元,一体推进“强城”“兴村”“融合”,推动城乡区域实现更高水平的均衡协调发展,努力缩小“三大差距”。2025年,全县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82以内,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升至59.3%;全县财政预算安排0.1亿元,主要支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增强城镇集聚辐射功能等领域。
(三十九)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2条产值超10亿元的“土特产”全产业链,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定奖励。推进全域和美乡村建设,完成村内道路提升90公里,新建农村充电桩60根以上,完成幸福河湖农村水系综合治理8公里、单村水站改造提升7座。利用城乡“金角银边”场地新改建多功能运动场、笼式足球场等便民设施85个。支持青年入乡发展,推进现代“新农人”培育行动和农创客培育,支持国家级现代化农创园建设。落实省规模粮油种植补贴等政策,推进粮油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支持保障性蔬菜基地建设。落实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规模养殖场更新改造、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持续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四十)持续推进农业“双强”行动。支持发展低空智慧农业,推动低空飞行器在农业领域应用。支持现代种业振兴发展,加大种业企业培育力度,对新列入国家、省级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补助。加快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提升农事服务化水平,对符合条件的农机服务中心、全程机械化应用基地、农事服务中心给予一定奖励。省市县联动派遣科技特派员300人次以上,每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项目支持经费5万元/项,每期科技特派员项目支持经费总额10万元/项,对市级科技特派员往返路费、下乡补贴和人身保险等个人补助实行年度包干,每人每年补助1.2万元(适用全市)。
(四十一)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重大项目10个,完成年度投资超6.25亿元,建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推动县域产业集聚、人口集中、服务集成。省级新型城镇化建设公共预算支出进一步向县城城镇化建设倾斜。
(四十二)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善农业转移人口财政激励政策,建立奖补资金稳定增长机制。配合省级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
(四十三)深入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探索“土地综合整治+”新模式。实施“多田套合”工程,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耕地功能恢复,稳步拓展农业发展空间。新增“多田套合”面积2.52万亩。
(四十四)推进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深化“一县一业”,大力推进轨道交通及汽车零部件1个百亿级产业强链补链延链,2025年总产值超155亿元以上。打造山海协作工程升级版,推动山海协作结对双方常态化开展产业项目对接洽谈,落地山海协作项目10个、到位资金15亿元。聚焦缩小地区差距,以“飞地”为抓手促进高质量发展。依托山海协作工作体系,发挥结对双方优势,在县域内共建“飞地”。整合原有的“产业飞地”“科创飞地”“消薄飞地”,打造“发展飞地”。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由县人力社保局牵头)
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2025年,全县财政预算安排2.85亿元,按照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的要求,聚焦办好教育、医疗等民生实事,充分发挥财政保障作用。
(四十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学习借鉴舟山和淳安、龙游、景宁等地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试点经验,出台《天台县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探索推进全域公共服务规划、标准、设施、政策一体化,逐步构建人口集聚、资源集约、政策集成、服务集享的公共服务体系。
(四十六)支持推进“劳有所得”。全面推进县域技能型社会建设,加快“30分钟职业技能培训圈”建设,重点领域就业技能和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3500人次以上。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持续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加强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探索“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承办”相结合的管理服务规范和运行机制。
(四十七)支持推进“幼有善育”。进一步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稳步落实政策兑现。逐步提升公办托育资源供给,继续加大公办托幼一体、机关事业单位办托、国企办托的支持引导力度。依托社区党群活动中心、邻里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体,统筹建成公建公营或公建民营的社区微托育服务体系。推动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正常运行。
(四十八)支持推进“学有优教”。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优化区域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稳步推进县域内全域教共体(集团化)办学,高水平建设城乡教共体学校。
(四十九)支持推进“住有宜居”。坚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继续落实“白名单”制度,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推动项目建设和交付。通过收购、筹集、新建等方式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结合超长期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和民生实事项目,积极开展住宅老旧电梯国债项目储备,按照应换尽换的原则全面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全年完成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40台。
(五十)支持推进“老有康养”。全面落实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和基本生活补助制度。全面实行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每万老年人口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数达20张。乡镇(街道)康养联合体覆盖率达100%,大幅提升使用率。
(五十一)支持推进“病有良医”。实施县级强院提升行动,强化高水平县级医院“五大中心”建设,深化与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合作共建。县域就诊率达到90%。开展“固定+流动”医疗卫生服务,合理设置10个巡回诊疗点。深化省万名基层医生进修三年行动。
(五十二)支持推进“弱有众扶”。低保年标准达到1.4万元以上,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到85%,“群帮惠”困难群体帮扶达到600人次。新增残疾人就业98人。实施孤独症儿童康复82人,康复辅具适配655人。
上述8个领域政策,全县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部分外,支持总额为8.21亿元。各领域政策牵头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抓紧制定深化细化的配套政策文件。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县发展和改革局要牵头做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推动新出台政策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推动存量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不一致、有收缩性、有负面政策有序废改。
本通知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5年全年实施有效。国家、省制定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