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1023002683327B/2025-133515
- 文件编号:天交〔2025〕34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文件
- 发布单位:天台县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2025-06-05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关于同意白鹤镇鸭子坤水库至前青山道路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05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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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鹤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申请鸭子坤水库至前青山道路建设同步列入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函》(白政〔2025〕49号)已收悉。项目道路联结新昌县横境线,对于完善我县路网结构、促进两县经济交流,拉动左溪片区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基于该项目的路基工程已经县“一事一议”专家组会议评审同意,纳入2025年度“一事一议”项目,经研究,同意白鹤镇鸭子坤水库至前青山道路工程列入天台县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白鹤镇鸭子坤水库至前青山道路工程
2.项目地址:天台县白鹤镇。
3.建设单位:天台县白鹤镇人民政府。
4.建设规模及内容:路线起自白鹤镇鸭子坤水库,终于前青山,与新昌县横境线相接,全长约1.436公里。建设标准为农村公路小交通量四级公路,路基宽度为5.5米,路面宽度为4.5米,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5.项目建设资金:根据《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天政办发〔2024〕22号)文件规定补助及白鹤镇人民政府自筹。
6.项目建设时间:18个月。
接文后,请你们根据该项目的实际情况,与自规等部门协调好土地审批等相关事宜,落实好政策处理及资金筹集等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
天台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