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5-133956
发布机构: 天台县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5-06-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同意天台县中心城区TFX01-0410地块项目下浮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的公示
时间:2025-06-25 08:36 来源:县人社局 浏览次数:

浙江众岭建设有限公司承包的 天台县中心城区TFX01-0410地块项目符合《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2〕13号)第六条第二款“总包单位在我省有两个以上在建工程,除第一个工程以外,其他新增工程可以比照以上存储比例下浮0.5%”的情形,经总包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拟同意该项目的工资保证金比照规定存储比例下浮0.5%。

公示期: 2025 年 6 月 25 日— 2025 年 7 月 1 日

(公示期满后,以上项目的工资保证金比照规定存储比例下浮0.5%)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科室:执法监督科          联系电话:0576-83930856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5日